的。因為他的生活註定是不能兼顧背景的寫實和爽點的節奏,沒什麼可寫,寫了也沒人看。
第12章 大丈夫不拘小節
無論是《先行司法認定馳名商標體系的法律漏洞》,還是《專利複審委員會複審透過後直接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法律風險》。
這些系列課題的論文,真拿去署名的話,肯定是要得罪法律實務圈子裡的某一些既得利益者的。
差別,無非是得罪的人數多少強弱而已。
發表堵漏得越早,得罪的絕對人數反而相對少些因為這時候只有圈內僅次於馮見雄的頂尖敏銳律師們、代理人們意識到這個漏洞並且已經入坑跟風。大多數人還沒看明白到這一步。
不過,得罪這一小撮人的烈度,也會比再緩緩更強烈。
這也很好理解,跟風的人數規模越少時,每個人有可能得利的金額就越高、越奇貨可居。被馮見雄戳破的人均泡沫估值也就越高。
馮見雄本人是不太在乎將來在學術界的地位的,他只想當一個聰明絕頂遊離於學閥之外、又把世人玩弄於股掌之間的獨行俠。
所以某些無謂拉仇恨的署名權,他是很樂於適度讓出去的。
比如劉教授這輩子就打定了主意主攻學術界、立志當國家部委的專家組成員了,他就不怕得罪實務圈裡的人,因為交集很少。
對馮見雄來說,論文的數量,只要夠他湊夠學校對提前畢業、修雙學位和保研的硬槓子就夠。多出來也是浪費。
……
基於這種想法,第二天他趁著有空閒,找久違的劉教授喝了頓酒敘敘交情。
酒桌上,馮見雄也不矯情,開門見山就說:
“老劉,關於工商總局這邊的論文,你這個月底就能投了,不過凡是我的第一作者第二作者都下掉吧,我不需要。”
“看來你是以後還想在這一塊發展呢,行,那你說是空著,還是我自行處理。”劉教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