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勁爆的爆料,然後她不知天高地厚想讓自己紅,所以選擇了在網上炒作爆料,然後用某個超管賬號上傳到niconico影片網上’。
她那邊得手之後,我會在此之前買通某個n站和劉炎不太對付的n站現高管這種事情,在生意圈也是很常見的。在創始人太霸道,完全不讓投資人置喙和調查公司的一切運營狀況與決策時,投資人拉攏與創始人不對付的高管作為心腹、刺探自己的投資增值情況,圈裡都是這麼做的,事後被人發現也不會有人懷疑別有用心。
然後,那個n站高管會在後臺稽核到該超管賬號上傳的爆料內容時,在公司內部臨時提出些異議。不過既然跟劉炎不對付,而且以劉炎如今對於‘勁爆侵權影片帶來的話題流量’的痴迷程度,他肯定不可能第一瞬間重視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然後,那個n站高管就可以因為‘已經投靠了我’,把這個問題捅給我,希望透過我向劉炎施壓。
在對外的口徑上,我就是這麼知道這件事情的,然後我就會因為‘對公司沒有管理許可權,已經不可挽回’,而想到對這些素材‘廢物利用’,把這個訊息告訴你,你再透過探監機會告訴慕容姨。
慕容姨在經偵的羈押區得知這個訊息後,才知道‘這些人遲早會被拿下、因為他們的案發素材已經被人洩漏到網上了’。這才‘廢物利用’,搶在經偵注意到這些爆料影片之前,搶先向經偵檢舉揭發那些犯案同僚,這樣,不就是重大立功表現了麼?”
周家父女被這個九曲十八彎的路子繞得徹底震驚了。
這裡面的巧合也太多了吧?
雖然理論上是可以搪塞過去,但總覺得還有很多細節問題。
一來某些環節似乎太指望運氣:
如果範建和董菲菲一起嗨的時候,每次都不帶電腦呢?
如果激將法實施的時候,沒有合適的環境和見證人呢?
如果經偵在慕容萍坦白之前,第一時間注意到了爆料影片,沒有時間差可打呢?
周家父女也是智商上線的人物,稍稍一番算計、換位帶入,就想到了好幾個問題。
“想法是很天馬行空……如果真能按你說的實施,那麼曲折,確實不太可能被人懷疑。但是需要的巧合也太多了吧?能行麼?”周天音的語氣很委婉,表情卻是無比糾結,顯示出哪怕是她那麼信任馮見雄的人,都覺得這事兒太匪夷所思了。
然後,她就把剛才腦中想到的上述三個問題,先粗略地舉了出來,質問馮見雄該怎麼解決、保證。
第53章 只緣身在此山中
馮見雄也一點都不介意對方的質疑,智珠在握地說:“正是因為巧合多,所以只要處理得合理,對方才不容易懷疑至於你剛才說到的三問,我都有想過,也有辦法解決。
首先,你們最關心的是時間差問題,對吧?也就是‘在影片上傳之後、到經偵注意到之前,慕容姨是否有足夠的時間差來檢舉揭發、重大立功’。”
周父越俎代庖地搶著回答:“對,這是我最擔心的,根據《刑法》,所謂的透過檢舉其他犯罪獲得‘重大立功表現’,必須是‘犯罪人犯罪後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
如果證據或者線索已經被披露到了網上,偵查人員不用你立功都能偵破了,那還怎麼立功?我是在法院混了一輩子的人,雖然是搞民事案件的,但對這些我也是耳濡目染幾十年了。
小馮,你不要想當然。在司法實踐當中,就算當時偵查人員沒有意識到這些證據的存在,但只要這些證據客觀上已經處於‘被社會公眾等多數不特定相對人所可探知’的程度,那麼,就算有人檢舉,也是不能構成立功的。你可別紙上談兵啊。”
周父這番話,是一個老法官的經驗談。
他之所以強調這些,也是怕馮見雄把問題想簡單了,留下偌大的漏洞。
對於這種擔心,馮見雄當然有他的解釋。
“周叔,謝謝你的提醒,不過這點我已經想到了。你很懂司法實踐,但你不懂網際網路所以你放心,我打時間差,不是你想的那麼簡單。”
馮見雄說著,略微頓了一下,順勢拿過書房裡一臺筆記本。
點開瀏覽器,然後噼裡啪啦敲了一陣鍵盤,開啟了n站的管理員後臺。
他就指著頁面,侃侃而談:“在影片網站上,一個影片被上傳,最初只有關注這個up主的人,可以在上傳作品列表中被看到。再過24小時到48小時,才能被搜尋引擎搜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