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豔陽天,天氣熱的跟灶上的蒸籠一樣,凝神細看,每個人的頭上都冒著絲絲的白煙。
再過一個禮拜,課程就全部結束了,三年的甜酸苦辣到此即將告個段落,所有的恩怨不平,也都將隨著日子的結束,轉化成不關痛癢的記憶。
雖說,聚散是不停的,情緣自淺深,分離聚合皆前定,這情景卻每每讓我想起大觀園破敗後,一干眾人各自為命的凋零。
阿花“啪”的一聲,書本朝我腦袋敲了一記,說:“什麼時候了,還在悼念這些不著邊際的閒事。拜託你實際一點好不好?”
我摸一摸頭,朝小麥苦笑說:“那天我突然變笨了,一定都是阿花的罪過。”
“對付你這種人,就是要用這種手段。一天到晚風花雪月的,聯考可不會考你林黛玉究竟是一塊石頭變的,還是一株草轉世的!”
“阿花說的沒錯,杜歡,”小麥附和說:“你就是喜歡亂想,想太多了。剩下不到四十天了,還有心情感傷那些聚散離合。”
“她啊,”阿花在一旁拼命加油添醋:“天上飄朵白雲,地上吹片落葉什麼的,都可感傷個老半天。我看到時候,她不是成了補習的難客就是南陽街的遊民。”
小麥打了她一下說:“你少大嘴巴。”然後轉向我:“念得怎麼樣了?”
我笑說:“還好。如果阿花不在背後詛咒我的話,也許會更好。”
阿花嘟著嘴又要辯駁,鐘聲噹噹的響,堵住她的搶白。
其實每科都已經教的差不多了,剩下的全是些複習的東西,課上不上倒也無所謂了。是以每科老師大都放我們自習。反正高三生這時候,一隻腳差不多都跨出校門了,往後的發展,各憑造化,七月大審日再分明見生死。
我乾脆丟下書,趴在桌上矇頭大睡。天氣這麼熱,太用功傷神,熱死寶貝的腦細胞,那多划不來。反正是最後一堂了,既然精神不濟,勉強自己專心,徒然浪費時間。
阿花把我搖醒的時候,鐘聲正好響了第一響。我睡得滿身是汗,汗涔涔的,衣服黏在身上,極不舒服。
我幾乎把全身都打溼了,才甘心地回教室。小麥和阿花正好要離開。她們倆參加了考前總複習班,我因為討厭補習班幽暗蕭索的氣氛,所以就沒有參加。我還是寧願自己一個人念,自在又逍遙。
我慢慢地把書包整理好,然後才閒閒地搖晃出教室,晃到樓梯間,正好遇著了米俊寬。
“嘿!真高興看到你。請我吃飯好不好?”我半是撒嬌,半是央求,嘴角卻又不禁泛起笑意——怎麼每次見面都離不開吃飯這回事!果真是無救的飲食男女。
他輕輕捏一下我的鼻尖,笑說:“貪吃鬼!就只想著吃。有沒有想我,嗯?”
這時的米俊寬,怎麼看都令人難以相信他會是那種冷漠孤傲絕情的男子。然而,米俊寬的確是冷漠的,他只對我熱情;米俊寬也的確是寡情的,他只疼惜我一個人。他不曉得傷了多少痴情的心,可是受著這樣一個諸色女子暗暗傾慕,卻只對我一人傾心的男子的愛憐,我心中有種莫名的虛榮。以前我吝於對他表示我內心的感情,如今我總不經意在他面前流露出些許纏綿。有時,看著他專注的神情,就覺得莫名的心痛起來,內心那種歡喜的幸福感漲得滿溢而氾濫。我總撲在他懷裡,不許他離開,他每每因我的無禮取鬧,搖頭苦笑不已。
這時聽他這樣的問,我竭力點頭微笑,希望看來嫵媚動人。他拉著我,快步跑出校門,惹來許多人側目。我不經意地回頭,冷不防遇到李蘭珠花容月貌裡,兩道冰冷的眼光。
愛情這東西,不是為它苦,就是因它愁,幸運的得嘗它的甜。既然米俊寬全心地待我,我也將自己交付與他,只好對不住大千紅塵裡傾慕愛戀他、為他痴迷、因他愁苦的各色女子。
車到繁華處,米俊寬輕輕攬住我的腰,進入那家名叫“相遇”的餐廳。
再回首,恍然如夢。勞勃瑞福是一段美美好好的記憶,可是我更珍惜與米俊寬的“相遇”。
我環顧四周,景物依舊。依然還有火腿蛋炒飯,鋼琴手也依然老彈些慵懶憂鬱的藍調。
服務生端來熱騰騰的炒飯,我一口氣將它吃個精光,一點也沒有姑娘家該有的矜持。米俊寬在一旁頻頻勸我慢點吃,小心噎著。我央求他再分一些,他小氣的只肯給一點點,怕我吃漲了胃又不舒服了。
自從那個黃昏,知道了勞勃瑞福往事的那個黃昏;很久的時日,我都沒再鬧過胃痛。米俊寬卻老心疼我太單薄,噓寒問暖,將我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