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3 / 4)

小說:娛樂圈最強霸主 作者:指環王

首歌的質量確實是好,所以出價十萬以上也是有可能的,現在十五萬,幾乎是一倍的新人價格了,鄭文哲還真是有些心動。

但因為還有一種合作模式,所以鄭文哲也想要再聽一聽。

“其二,就是我給你五萬,你享受這首歌百份之1。2的版權分成,同時你以後也可以從我這裡授權讓別人去唱,不過必需得我同意才行。”看著鄭文哲不說話,卓蘭便繼續說道。

“版權公成?蘭姐,你這……有點冒險了吧。”聽到卓蘭竟然願意版權分成,杜詠思也嚇了一跳,不禁有些小聲的說道。

“這沒有什麼,歌曲的質量確實是好,要不然的話,我也不可能會同意。”聽到杜詠思的話,卓蘭笑著說了起來。

而看著鄭文哲那疑惑的目光,杜詠思也給鄭文哲科普了一下什麼叫做版權分成。

版權分成,也就是說所有和這首歌有關係的營利專案,都有鄭文哲一部份的錢。

比如說一張專輯十塊錢一盤,賣了一千萬盤,就是一億,渠道,交稅,公司抽成等等一系列下來,比如說賺了五百萬,這專輯有十首歌,那就除十,五十萬裡面,有1。2%是鄭文哲的。

雖然這才六千塊錢,但要知道這只是小頭,ktv那邊的版權交完了錢,也有他的1。2%。

在這個世界網上聽歌也是要花錢的,2毛,這裡面也有他1。2%。

比如說卓蘭要是開演唱會的話,那裡面要是演唱的這首歌,也有1。2%是鄭文哲的。

可以說用不了兩年的時間,這1。2%就會遠遠的超過那十萬。

而剩下的就都是鄭文哲賺的了,那這還有什麼好說的,第二種唄。

“合作愉快,好了,我還要去找新的主打歌。”看著鄭文哲在她準備好的合同上面簽了名之後,卓蘭也笑了一下,這件事算是弄好了,不過她雖然很喜歡這首刀馬旦,不過她可不認為這首歌可以當主打歌來用,所以她還需要找其他的歌用才行。

“那個,蘭姐,如果你有時間的話,我這還有幾首歌,應該很合適你。”看著卓蘭這麼敝亮,鄭文哲猶豫了一下之後,便認真的說道,反正他腦海裡面的歌,給誰唱都是唱,既然卓蘭的人品不錯,而且還是一個值得交朋友的人,最主要的是有錢,鄭文哲準備多賣她幾首。

“幾首?”卓蘭知道鄭文哲挺有才的,可是現在鄭文哲一開口就是幾首,她也有些蒙。

至於杜詠思那是更加的蒙了,看起來這個鄭文雅真心是深藏不露啊。

“看起來以後組合是不用為了歌擔心了。”看著成竹在匈的鄭文哲,杜詠思笑了一下,她可沒有懷疑過鄭文哲的話,畢竟他的手機裡面現在還存著很多的歌呢,那些歌放出來,也斷然不會差,只不過不會符合卓蘭的要求罷了。

而現在鄭文哲既然說幾首,那就應該是真的有幾首,合適卓蘭的歌。

“你還真是,天才!”而聽到鄭文哲所講的,卓蘭先是愣過之後,也笑了起來,她有一種感覺,這個鄭文雅一定會給自己帶來驚喜的。

第二十二章:音樂總監?

“那我們就走吧!”聽到鄭文哲的話之後,卓蘭當然二話不說,便邀請鄭文哲去了她的工作室,而到了工作室之後,卓蘭和杜詠思親自給鄭文哲打下手,先把幾個小樣給錄出來。

雖然鄭文聽過卓蘭唱歌,但他還不是很確定卓蘭到底符合什麼樣的聲線。

李文的歌,她雖然喜歡,但鄭文哲並不準備給她再弄了,因為李文的歌,很多都是比較歡快的,像是好心情、想你的三百六十五天,滴噠滴之類的,好象中間混進了什麼,好吧,不需要去管這些,鄭文哲現在想的是其他的幾個天后的音樂。

要是說起來鄭文哲畢竟以前不是專業玩音樂的,雖然不知道因為什麼,他自從穿越之後,好象前世的記憶就特別的清楚,但他畢竟也聽過很多的歌。

一提起天后來,首先想到的就是那麼幾個人,王飛,吶英,阿妹,蔡秦、田震、李文、林憶蓮等等,鄭文哲首先排了李文之後,蔡秦和田震也排除了,因為聲線不符。

在腦子裡面過一遍,節奏緩慢,適合這個世界主流,但又不同的音樂,很快鄭文哲便選定了幾首歌,《紅豆》《白天不懂夜的黑》《聽海》《至少還有你》最後想了想還加了一個《後來》。

雖然劉弱英不算是歌唱界的超級天后,但她的這首後來,可是給她招了無數的粉。

以前別人一說劉弱英,大家首先想到的是演員,《後來》就會想到是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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