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2 / 4)

小說:TWA MON 作者:噹噹噹當

法律更生動。

我是看了判決書才知道我的法定名字叫做Twa Mon 的,就是說我的這個名字是法律上認可的,是要受到保護的。但怎麼看“Twa Mon”都象個非正式的暱稱,倒也不特指某個人。

其次知道的還有判決結果。判決結果我當然很滿意,正是我最應該做的。有些事情就是這樣,自己沒想到,別人想到了,而且想得很準,很厲害,譬如那個女法官。要是換個男法官,那就說不準了。我當場表態不反對,也就是不上訴的意思,也就是一錘定音了。那個女法官想笑,但是她假裝不笑,她可能不是得意洋洋的意思,她可能是想我不可能很好的執行判決,就是說她有點瞧不起我。她對我有很強的戒備心理,在兩名特警的保護下,她轉身小跑著上車走了。實際上她沒必要這麼緊張,她不瞭解我,她完全不知道其實我是個積極健康誠摯的贖罪者,就是說我是在贖罪的時候犯了罪,或者說我是以罪贖罪。我很茫然,我很無知,或許是我沒經過正規教育的緣故。不過我還是願意我能給她留下好印象,如果後會有期,會面時她就會覺得順眼些。但願我不欠她什麼,也包括別人。

我是正式被告。一天七十二小時也差點成了正式被告,就是說一天七十二小時差點被冤枉。看了判決書,我就知道了,那個善解人意的女法官一定是採納了一天七十二小時的前期辯護意見,另外的關鍵是一天七十二小時很不情願的為我交還了三百萬元的最惡意取款,中行、建行、工行、農行等等銀行們已經初步的很高興。可是一天七十二小時雖然被免於起訴,卻是確實氣得不輕,差點絕望之後去隱居,就是說不願意公開露面,或者說羞於公開露面,恥於公開露面。但這不是我的原來的最初的本意,我只是想刺激他一下,當然最是我做得過火。我說的“過火”是過於火爆的意思。大概這是“Twa Mon”一類人物脾氣的普遍特徵。

我知道,一天七十二小時的想法總會讓人折磨不透,當然如果你認為“琢磨”比“折磨”好受些,就用“琢磨”好了。我還沒告訴你,我是個新手,從來沒寫過什麼文字,那就更談不上什麼寫電影劇本之類的頭疼文章了。所以,我覺得很吃力,很消耗我的能量。

而判決正在這吃力的事情上。這就是我說那女法官看得很準的原因。我知道能量遲早要耗光的,而要耗就耗得光亮一點。所以我很願意,而這也比那些模範監獄裡縫縫補補的簡單流水線的勞役複雜而有趣得多了。當然,如果沒有木四方師傅自願做我的助手,我簡直就是無從下筆。事實上多半是我口授,他記錄整理,最後我複核把關。我沒讓他用電腦,我怕他隨便刪除或曲解我的意思。

據說“腳伕”導演曾構想一天七十二小時做我的助手,那是“腳伕”導演的惡作劇,那無疑是讓一天七十二小時自殺。

三 有一點小挫折感

我原先是在一個風景如畫四季不分的郊區賓館裡服苦役的。但自從我來了之後,這裡名聲大起,人滿為患,顯得亂糟亂糕的,沒有服苦役的真氣氛,但賓館並不希望我早點走散。

只是那一天七十二小時,他時刻在關注著我的一舉一動。他早就氣鼓氣鼓的了,我影響了他的正常生活。但據說所謂正常生活其實多半是不正常的。你說吧,一天干上個七十二小時能叫正常生活嗎?在企業打工加班加點損肌勞筋也就十大幾個小時吧。一句話,我影響了他的非正常生活,也使他的聲譽受損,他更不甘做我的替身,而在我出現的早期,他竟和銀行們一樣希望我早點消失,就是象煙消雲散那樣的消失。我認為這種比喻是太沒水平了,缺乏一般人都會的哲學思考。為了節省能量,我就不給你做哲學思考了,我相信你會思考得比我深邃或者淺薄。銀行們當然是想早點恢復自動取款機的正常業務,給那些不習慣與出納人士面對面的客戶們一個寬鬆的金融環境,但是我不知道一天七十二小時為什麼顯得那麼急!他也許是希望我早點還他三百萬。我真想揍他一頓,我憑什麼要給他三百萬!對不起,我要慢點說,其實他是應該揍我的,但有什麼用呢,我最不怕的就是捱揍,我有的是硬功夫。

一天七十二小時可能向女法官訴過苦。而郊區賓館也不願遭受客流的損失。權宜之下,郊區賓館找了個模仿秀,我卻秘密地躲進市區一家外表簡陋實則豪華的小酒店。你可能會想,我是怎麼從郊區賓館被押送到市區的小酒店的?我告訴你,我不喜歡“押送”之類的字眼,如果是押送我的三百萬倒也罷了,其實是沒有必要的,我有能力自我保護,特別是還有木四方師傅出手相助。

大概是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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