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還打算用這種方式逃到查德,但後來他無奈的放棄了——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當時查德和卡梅爾都已經和中國簽訂了引渡條約。
當然,說到另外一個最主要的原因,還是不得不把話題回到魔法發展——隨著剛開始幾次魔法使用探索的失敗,許多國家開始將注意力回到卡梅爾,並模仿卡梅爾的制度,開始將魔法應用於偵破案件。
剛開始這種應用一般只適用於重要的刑事案件,其主要用途也是用於制服歹徒,但是在美國,一次偶然的販賣毒品案偵破過程中,為了找到藏毒地點,在偶然間,有警察發現魔法可以用於審訊,從犯罪嫌疑人思維中獲取偵破線索。
第一次意識偵測的物件是一個毒販,警方成功根據魔法獲得的線索,效率超高的破獲了一起國際大案,然而讓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是,之後被抓獲的毒販卻企圖反告美國警方,告他們侵犯自己的人權,原話說的是,侵犯了他保持思維隱秘的權利,讓人覺得好笑的是,與此同時,他還堅決否認美國警方在藏毒地點找到的毒品不是他的,他說那是美國警方為了栽贓陷害,可以進行的汙衊。
這兩個看似互相矛盾的控告,卻在當時全世界造成了轟動般的影響,簡直可以說,引起了美國司法界關於人權的一次大討論,最終,美國最高聯邦法院宣佈,因為魔法沒有經過系統認證,將不被視作一種可靠的調查取證方式,警方也不被允許用這種方式影響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