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部分(2 / 4)

已延長宵禁時間,暮鐘敲響之後,誰還留在街上,就是死罪難逃。這一措施一定程度上恢復了君臨的秩序,每天清晨在街市發現的屍體減少到原來的四分之一,然而瓦里斯報告說人們因此而咒罵他。他們應該感激我,是我讓他們留著咒罵的力氣。經過銅匠巷時,他們遇到兩個金袍衛士,當衛士意識到他們的身份後,趕緊為自己的無禮行為向首相致歉,並揮手示意他們繼續上路。他們在此分道揚鑣,波隆轉向南,前往爛泥門。

提利昂本當朝莎塔雅的妓院繼續騎行,但耐心卻突然棄他而去。他勒馬回身,掃視背後的街道。沒有跟蹤的跡象。窗戶要麼黑乎乎,要麼就是緊緊關閉。除了巷弄裡呼嘯的風聲,什麼也聽不到。若是今晚瑟曦讓人跟蹤我,他非扮成老鼠不可。“去他的吧,”他喃喃道。他已經厭倦了提心吊膽的日子,便調過馬頭,使勁一踢,飛奔而去。如果有人跟蹤,就讓我們來比試比試騎術。在明亮的月光下,馬蹄“得得”地踏過鵝卵石地面,他快馬奔出窄巷小弄,向著愛人奔去。

捶門時,他聽見微弱的樂聲從插有尖刺的石牆內飄出。那對伊班人之一引他入內。提利昂將馬交給他,問:“是誰?”大廳的菱形窗格閃爍著黃色的光,他聽到男人的歌聲。

伊班人聳聳肩。“大肚子歌手。”

從馬廄向屋子走,歌聲越來越嘹亮。提利昂向來不喜歡歌手。而這一個雖然尚未謀面,他已預感到比其同類更令人生厭。門一推開,那人立即停住。“首相大人!”他跪下來,喃喃道,“真是榮幸,真是榮幸。”他是個禿頭,肚子活像水壺。

“大人。”雪伊一見他便微笑。他喜歡她的微笑,那是一種不假思索自然流露在她漂亮臉龐上的微笑。她穿著紫色絲衣,圍了一條銀線腰帶,正好映襯烏黑的頭髮和光潔白皙的肌膚。

“親愛的,”他喚她,“這是誰?”

歌手抬起頭。“大家管我叫銀舌西蒙,大人。我是個演員,歌手,說書人——”

“還是個大傻瓜,”提利昂替他說完。“我進門時,你叫我什麼?”

“叫什麼?我是……”西蒙的銀舌似乎成了鉛舌。“首相大人,我是說,真是榮幸……”

“聰明人就會假裝不認識我,這雖然騙不過我,但你總該試試。現在,我該拿你怎麼辦呢?你知道我可愛的雪伊,你知道她住哪兒,你還知道我會在夜裡單獨造訪。”

“大人!我發誓,決不告訴任何人……”

“至少這點我們有共識。祝你晚安。”說罷,提利昂帶雪伊上樓。

“這下我的歌手再也不會唱歌了呢,”她撒嬌道,“您把他的聲音全嚇跑了。”

“一點點恐懼,有助於他醞釀高音。”

她關上臥室門。“您不會傷害他,對不對?”她點燃一支薰香蠟燭,跪下來替他脫鞋。“您不來的晚上,他的歌給我安慰。”

“我當然希望每晚都能來,寶貝。”他一邊說,她一邊替他按摩腳掌。“他唱得怎樣?”

“不好也不壞,算是湊合吧。”

提利昂掀開她的長袍,將臉埋進她的雙乳。即便整個城市像豬圈一樣發臭,她的胸前卻總是芳香。“你喜歡就留著他,但要看緊,不許他在城裡亂晃,到酒館裡說三道四。”

“他不會——”她剛開口,嘴巴就被提利昂的唇封住。

今天,話已經說得夠多,他只想在雪伊雙股之間尋求那簡單甜蜜的歡愉。至少在這兒,他受歡迎,他被需要。

事後,他把胳膊從她頭下抽出,穿上外衣,走到花園。半個月亮照得果樹的葉子銀光閃閃,亦倒映在石頭浴池的水面上,波光盪漾。提利昂徑自在水邊坐下,右邊某處,一隻蟋蟀啾啾嗚叫,此情此景,真令人舒適自在。好平靜啊,他心想,但能維持多久呢?

一陣臭氣突然襲來,他轉過頭。雪伊站在門邊,穿著他送的銀袍。我愛上一位白如冬雪的少女,月光映在她的耳鬢。在她身後,有一個胖胖的乞丐,穿著打補丁的骯髒袍子,光腳上裹了層泥,脖子上用皮繩掛了個碗,就像修士佩戴水晶一樣。他身上的味道足以嗆死一隻老鼠。

“瓦里斯大人來見你,”雪伊宣佈。

乞丐朝她驚愕地眨眨眼。提利昂大笑,“真想不到,連我都沒認出,你怎麼知道的?”

她聳聳肩,“他還是他。只是穿著不同。”

“不止如此,模樣、氣味、走路方式通通都不一樣,”提利昂道。“大多數男人都會上當。”

“或許大多數女人也會,但妓女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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