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3部分(4 / 4)

小說:異界生存守則 作者:兩塊

不感謝大人的寬恕!”

“謝大人寬恕。”

四人在盧克斯帶領下伏地拜謝,恭敬地膝行退了出去。

等耳邊聽到盧克斯等的腳步遠離,林安才用之前和安格斯對答的那種語言問:

“剛才那四樣東西,代表什麼?”

“魔界各地風俗成規不一,不過也有一定相通,”安格斯柔聲道,“如果我沒猜錯的話,木矛,代表受罰者必須單獨狩獵一頭他所狩獵過的最強大的猛獸;

匕首,代表割斷手筋,流出等同體重一半的血;

長鞭,就是鞭刑,每天鞭打受刑者直至昏迷,持續到下一個魔日的出現;

最後一個獸皮口袋,裡面大概是某種猛毒。”

“魔日?”

“看來你真是忘記了不少東西,”安格斯微笑道,“每隔三十到四十五日不等,魔界的太陽會有一天猶如紅色的火球般熾烈,魔族崇拜的魔神神職之一就是司火,這一天也是魔族的祭日,很多重大活動都會在這種日子中舉行——就像我們人族崇拜繆斯女神,將曉月作為每個月的第一天。”

被科普了。

但以林安對安格斯的觀察,他發現自己“失憶”了多少,是遲早的事。與其隱瞞,顯出對他的防備,不如自然而然。

所以林安沒有掩飾,繼續問:“照這麼看。這四個懲罰,都有一定機率會讓受刑者死亡?”

“除了毒藥外,其他並不是必死。而且魔族尊崇實力和勇者,即使在狩獵中死亡,也算是一種榮譽,你信不信,阿姆達得到的懲罰,一定是木矛,就不知道剩下兩個中哪個實力更強,會得到鞭刑了。”

好嘛。這麼殘酷的懲罰,原來還是分一二三四等的。

安格斯所說的內容,可以從側面窺知魔族的風俗和價值觀,對眼下有很大作用。

林安默然片刻,問:“那麼。那個骨環……”

“盧克斯以卸除神職身份為代價,求取你不遷怒他庇護的其他山民——魔族信仰魔神,皇族是魔神的代言人,盧克斯的祈求對其他魔族強者不一定有效,但對魔族皇族而言,侍奉魔神的神職者有不一樣的地位,”

安格斯平靜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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