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個小小的毛病,她害怕照鏡子,她受不了一切自己的影子。
直到聽了羅恩的故事,她才又找回那個念頭。狗生的是小狗,貓下的是小貓,雞蛋裡孵不出獼猴桃!這個推論不怎麼優雅,可是話糙理不糙,坐在那裡坐自稱是我妹妹的人,到底是誰?
她是漂亮又聰明,但這些並不真是大家喜歡她的原因,金妮慢慢發現,大多數人,只要靠近她,會自然的喜歡她,不自覺地圍著她轉。
就好像比爾抱著她時,臉上露出的不是對妹妹的疼愛,而是一種半睡半醒,在醉夢中的感覺。對金妮來說,太靠近妹妹則意味著一陣暈眩。
醉夢似的表情和暈眩都令金妮惶恐,最可怕的是看到妹妹的設計稿,所有人都發出一聲不可思議的驚呼,但金妮看去,只是一個孩子的塗鴉。
我跟他們,一定有一方眼睛不好使了!
金妮怕眼睛不好使的是自己。
她在暈眩和一點點恐懼裡慢慢長大。不敢吃獼猴桃了。
很多很多年以後,金妮暈眩的時候思想總是會飛回某個仲夏的夜晚,她忘了那時候身邊坐的是誰,不記得那晚有沒有甜點,只有一個聲音比什麼都清楚。
老子是獼猴桃!
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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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妮沒有上過幼兒園和小學,也就沒有同班同學。她的讀寫和算術是媽媽教的,有時妹妹也會給她上一課。每當這個時候,金妮就覺得有機會作一個文盲才是幸福的事。沒有誰會服自己的妹妹,但為了生存,金妮假裝自己正是這麼一個罕見的人。
陋居獨立在一座小山坡上,最近的鄰居也在好幾英里以外的小鎮上,即使是魔法世界的媽媽,也不會放一個幾歲的小女孩一個人去那麼遠的地方玩。當然,這是指普通小女孩。
金妮沒有朋友,有六個哥哥,一個妹妹,但是兄弟姐妹有時候只是兄弟姐妹,代替不了好朋友。
如果世界上有一條定理——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會有些朋友。那麼,金妮是有兩個好朋友。樓上的食屍鬼和臨鎮的一條小土狗。
陋居的頂棚裡有隻食屍鬼,不知道什麼時候住進來的,就在金妮和妹妹房間的上方。它可不安分了,敲啊,撞啊,不讓人安靜一刻。
水藍兒煩它,討厭它,甚至有點恨它。金妮喜歡它,喜歡它的理由是水藍兒恨它。
在噩夢連連的夜裡,金妮就坐在床上,聽食屍鬼敲地板,咚咚啪咚,微弱的單調的節奏在黑暗中重複。金妮爬下床找來掃帚,去戳天花板。
“樓上不要再敲啦,本來就睡不著。”
戳過之後,樓上的敲擊節奏換了。金妮還以為是鄰居在較勁,也來了精神,陪它敲下去。很快,她發現樓上每敲完一個節奏就停下來,等她戳過天花板再敲下一段。兩個聲音你來我去,好像兩個人聊天,你一言,我一語。
要不是水藍兒扔過來的拖鞋,金妮可以這麼玩一夜。
她躲回床上,想到有個人和自己一樣睡不著,覺得和它很親近,開始想像食屍鬼是個什麼樣子。
她眼前浮現了一個倔強的老人,還挺可愛的。
金妮覺得樓上的朋友年紀很大,因為他愛嘮叨。咚咚啪咚,他是用敲地板和樓下的人講話。
講話?!
這個念頭揮之不去,金妮日思夜想,想得有點動心。跟食屍鬼聊天多好玩啊。
在一個下著小雨的夜裡,金妮偷偷貓上閣樓,趴在門縫邊輕輕說“老食,老食,你聽得懂我說話嗎?”門板後便一陣騷動,傳出咕嚕咕嚕的低吼。
可我聽不懂你說什麼。
“聽得懂就敲一下門板,聽不懂就算了。”金妮在黑暗裡靜靜地等著,好一會,傳來一聲——咚。
金妮高興壞了,忘記媽媽的告誡,更湊近了門板,“你平時敲地板,是想跟我們說話嗎?是就敲一下。”
又一聲咚。
“我們當朋友好嗎?”
咚咚咚咚咚咚咚
金妮滿意的回去睡覺了,她這一生中,一說到朋友就會想到咚。
以後,一沒人注意她就爬上閣樓,找他的老朋友。
金妮用猜測、詢問和統計的方法從老食屍鬼那裡學會了手指的語言,咚咚聲傳達的資訊。等她有了自己一個人的房間,她會躺在床上用掃帚和老朋友聊天。
金妮的另一個朋友,一條小土狗,相當講義氣,它是世界上,至少是金妮的世界裡,唯一喜歡她,同時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