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
雄鷹盤旋下的這片大叢林,正是蘇州城與德州城的連線點,兩城之間的人,要是直接從這片大叢林穿插而過的話,會節約很多時間。
兩城之間的距離,要是按照道路行駛的話,就算騎馬也要五日時間才能抵達城池,要是直接穿越大叢林的話,也就只要二日時間就能抵達了。
而穿越這片大叢林抵達兩城的來往人群,無不是一些生意人和狩獵團,跑商送貨的。狩獵團,這是一個由幾人,數十人甚至上百人組成的一個團體。
這種團體,就是主要以獵殺一些兇獸野物,然後再拿去市場賣掉,得到的財物再由這個團體掌管財產的負責人,根據收入來,將酬勞分發到每個成員的手裡。
這種職業雖然比較賺錢,但是其中的危險性也非常的大。要是在獵殺過程中遇到十分兇猛的野獸,那就很有可能丟掉性命,每一次獵殺,都註定了不是獵物死,就很有可能自己被獵物撕碎。
而且就算成功獵殺到了獵物,在通往兩城市場的路上,或者在狩獵過程中,都很有可能被另一個狩獵團,打劫。要是自己團體沒有高手守護,沒有實力,那麼就只有將自己的辛苦勞動成果,拱手送人,不然下場就是一個死字了。
人,是下賤的生靈。當生命被別人主宰的時候,往往都會想盡一切辦法保命,更別說是錢財了。人都死球了,你有再多的錢,又有毛用?
總之在這個世界,沒有什麼是永遠屬於自己的,你沒有能力,那你所擁有的一切,無非都是在為別人做嫁衣。要想在這個世界,生存下去,那你就必須要擁有至強至高的實力。
因為只有這樣,你才有資格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並且無人能染指!在這個世界,什麼事都會發生變數,但唯一永恆不變的法則,就是:強者為尊,弱者臣服!
當烈日赤烤大地,一些窮苦人商家在為生活事業奔波的時候。在通往蘇德兩城的大叢林中,一夥有著百號人的隊伍,正在朝著德州的方向,行進著。
大叢林中,這支隊伍的領頭人物正是有著一頭拉風青色長髮的冷瀟。此時的冷瀟,身穿一件白色長袍,整個人比起剛從東廠逃出來的狼狽樣,不知道帥氣了多少。
不僅冷瀟的打扮換了,就連這百多號人的服侍都換了,這些衣物自然是冷瀟一夥人,在進入到這片大叢林的時候,在趕往德州的途中,打劫一夥跑商隊伍時,繳獲到的戰利品,當然除了這些衣物外,自然還洗劫了不少的錢財。
他們現在可是通緝犯,不可能還穿著那身囚衣,到德州去找死。所以冷瀟一夥人,在打劫到了這些東西后,就帶著兄弟們,去有水的地方,徹底改頭換面了一番,才又開始趕路。
冷瀟的身旁,同樣換了一身白衣的李修朋,雖然看上去還算順眼,但整個頭部都被白紗布纏了起來,頭部包的就像一個木乃伊,只露出了兩隻眼睛,一張嘴巴,看上去顯得很滑稽。顯然,在東廠那一戰,給李修朋帶來了不小的傷害。
李修朋的旁邊自然就是有著強壯身軀的吳雲森了,他的穿著,跟他的塊頭很合,一身黑色勁裝,胸前還自意露出了一串黑黑的胸毛,至胸正中下拉到小腹處,看上去煞是威猛,真有點像劉備身邊的戰將張飛。
這三人,無疑正是這百多人的核心,帶頭人物。冷瀟,一頭青色的長髮,隨風而動,他目光望向前方,停下前進的步伐,然對著右邊的李修朋說道:“修朋,我們離到達德州還有多久?”
被白紗布包裹的像豬頭的李修朋聞言,用他那是人都聽不大清楚的沙啞聲音嗚嗚說道:“如果推算不錯的話,我們應該在日落前就能夠到達德州。”僅此這一句話,李修朋足足重複了七八遍,一旁的冷瀟,吳雲森才聽清楚他說的是什麼。這讓李修朋一陣無語,他暗自罵道:“尼瑪的,好你個東廠護法死胖子,害得老子說話都含糊,把老子的臉打腫的這麼大。草。”
冷瀟,聽清楚李修朋的話後,一股殺意又自主的瀰漫出來,遍佈周身。他的眼裡一股恨意快速攀升,那是恨,那是一種痛,難言的痛。他終於可以踏上滅門的復仇之路了!而他的仇人,正是居身在前方的德州,這如何不讓他情緒激動。
“呼”冷瀟,仰起頭深深的輕吐一口氣之後,充滿刺骨的殺意,慢慢褪去,然他抬起右手,直指前方德州的所在地,做了一個前進的手勢後,又快步奔了出去。李修朋,吳雲森,兩人相視一眼後,皆從對方的眼裡,察覺到了什麼。
沒有說什麼,兩人也迅速的跟了上去,後面的兄弟,也隨後快速跟在李修朋,吳雲森身後,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