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不來觸這個黴頭。
龍浩天之所以選擇這條路線,就是因為從卡萊爾法神那裡知道了這些。人類不來這裡,正和龍浩天的心意,這樣就不容易洩露行藏。
至於獸人比蒙?別人可能會怕,龍少爺龍浩天是不會怕的。
獸人比蒙,可能會令一個白銀鬥士膽寒,也可能會跟一個黃金斗士打得不可開交,至於劍聖,收拾一個比蒙應該是很輕鬆的。
不說龍浩天,九小的實力現在隨便弄出一個,都不亞於劍聖。還有龍鷹和龍虎,經過龍浩天的點播,也有了上位黃金斗士的實力。沒辦法,他們兩個錯過了練武的黃金時期,算他們運氣不好,龍浩天降生的時候,他們都已經成年了,能達到這樣的實力,已經算是不錯了。
而奧斯呢,如果不狂化,恐怕也只有上位黃金斗士的樣子,但狂戰士特有的狂化體質,經過龍浩天的治療後,可以完美的達到保持理智的程度,那麼狂化後的奧斯,連一個劍聖見了都會害怕。
還有,三十個玄甲狂騎,也都達到了黃金斗士的水準,三十個黃金斗士啊,整個帝國才有多少黃金斗士呢?具體的數目沒有統計過,不過肯定的說,三十個黃金斗士聚集在一起的時候肯定少之又少。
有了這麼一隊班底,就算龍潭虎穴也可以闖一闖了。
漸漸的,一行人走進了荒涼的比斯特山脈,這裡已經是獸人的領地。龍浩天讓眾人儘量保持安靜,龍浩天雖然不怕獸人的比蒙,不過在沒有必要的情況下,也不想驚動他們。
總不能一路砍砍殺殺的打過去吧!
再說,和獸人死腦筋的結下仇怨,總沒有什麼好處。
比斯特山脈雨水充足,溫度適中,高大的喬木參天蔽日,溼潤的空氣中充滿了香甜的氣息,行走在密林中,到是讓人不會覺得疲乏。偶爾從密林中竄出一兩隻低階的魔獸,有時是閃電兔子,有時飛起兩隻烈火野雞,也饒有興味。
在比斯特山脈中,魔法的能量不如魔域森林中那麼充足,雖然有的魔獸個體也很大,但階位並不高。魔獸的階位主要是看體內的魔法能量的多少的。比如比斯特山脈中特有的水象,雖然個體龐大,但只能噴出一兩股小的可憐的水流,按魔法階位來算,只能算是個三階魔獸而已。
至於這些小兔子,野雞,勉勉強強算是一階魔獸。而比斯特山脈中的魔獸,因為階位很低,性情也比較溫順,一般不會主動攻擊人類。至於獸人,他們見了躲還來不及呢,稍稍跑慢了一步,恐怕就成了獸人美味的晚餐了。
走了半天,從茂密的叢林縫隙裡射下來的陽光已經有些暗淡,看看夕陽就要西下,龍浩天下令隊伍停下來,就在路邊的林子裡找了塊稍微平整的地方露營。
“頭兒,走了一天,晚餐總不能吃乾糧吧,不如讓我跟龍虎到周圍轉轉,打幾隻魔獸來開開葷。”龍鷹笑嘻嘻的走過來,滿臉的饞相。
“去吧,被貪多,打了就會來,儘量別驚動那些獸人!”龍浩天擺擺手,龍鷹和龍虎興高采烈的跑出了營地。
龍浩天讓奧斯挖坑,九小撿柴,剩下的玄甲狂騎支起營帳,就等著龍鷹和龍虎打回魔獸下鍋。
龍鷹和龍虎兩個傢伙速度倒是蠻快,沒過多久,拽著尾巴拖回了一頭三階土蜥蜴,塊頭趕上了一頭牛,走到營地,往地下一扔,喜滋滋的到龍浩天這邊請功:“頭兒,不賴吧,這傢伙正在睡覺,三下五除二,我和龍虎就收拾了他,看起來夠我們一頓晚餐了。”
奧斯正在挖坑,抬頭看見了那頭三階土蜥蜴,搖搖頭走過來對龍鷹說:“這東西味道不好,肉有股土腥味兒,烤著吃,煮著吃,都不好吃。”
龍浩天踢了龍鷹一腳,“你他媽的,就知道撿大個的挑,人頭豬腦!”
奧斯道:“讓我去吧,我們狂戰士以前就是*打獵為生,知道那種魔獸的肉好吃。”
龍浩天點點頭,又氣哼哼的踢了龍虎一腳,打發兩個人去樹林裡尋找水源,弄點清水回來補充。
過不多久,奧斯扛著一頭血淋淋的野豬走了回來,往地上一放,對龍浩天說:“頭兒,今天運氣不錯,碰到了野豬,這野豬的肉嫩油多,*著吃比家裡養的豬還要美味。”
龍鷹和龍虎此時也扛著兩個大水袋從樹林深處回來,放下水袋也過來看這頭野豬。龍鷹和龍虎捱了龍浩天兩腳,又被罰去幹挑水砍柴的無聊的粗活,心裡有點不舒服,龍鷹故意嘴巴一歪,鼻子哼了一聲道:“吹吧,可惜這不是牛,不然牛皮就被你吹爆了。好不好吃,烤出來才知道。”
龍虎也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