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雖然努力不等於成功(就像有人說過,成功也是要靠幾分運氣),但不努力是絕對不會成功的,獻給每一個還在努力的朋友,包括我自己。
最後,謝謝翻開這本書的你(啾)。
第一章
浴室裡瀰漫著白茫茫的煙霧,蓮蓬頭灑下溫熱水泉,輕輕襲打在勻稱漂亮的肌理上,為它染上水亮光澤,溫水蜿蜒著臂膀胸肌而下,它親吻的身軀擁有結實迷人的線條,屬於純男性的陽剛,卻沒有誇張嚇人的肌肉。
及肩微長的黑髮,完全貼緊在男人面容上,搭配著這樣的身軀,是一副略顯秀氣的長相,絕大多數會套用在他身上的形容詞不外乎溫文儒雅、文質彬彬、書卷氣十足等等,許多人可能會以為他的職業是名校教授或老師,但他不是,他是賭場的老闆——四分之一個老闆。
誰規定開賭場的一定得是凶神惡煞?
場子裡負責扮凶神惡煞嚇人的工作交給孟虎就夠了,他這張臉孔,反倒非常適合在勉強列為“服務業”的賭場裡擔任公關工作。
藍冬青關掉水龍頭,一手抹掉滿臉水溼,一手挑起大浴巾包住下半身,踏出浴室。
床頭櫃上的金屬鬧鐘指向五點二十,清晨,而他剛剛才從賭場下工,隨便衝個澡,累得想直接癱在床上呼呼大睡,連頭髮都懶得擦乾。他將自己摔上床,面部朝下趴進枕頭,籲口氣,眯細眼,下一秒就會進入熟睡狀態——
手機鈴響,震醒他。
“誰呀……大清早的……”他的身體已經不想動,勉強伸長手按下通話鍵,將手機拎到耳邊,嗓音喑啞低沉,比起他工作時總是帶著輕笑的聲音更讓人酥麻,“喂?”
“藍。”
聽到這一聲叫喚,他嘆氣,想睡的慾望硬生生被人打斷。“又怎麼了?”
“我在Bluestar,來接我。”說是請求,不如說是命令。
掙扎無用、反對無用、抗議也無用,藍冬青很明白,因為掙扎反對抗議他都試過,成效……有個屁用。
“我十五分鐘後到。”他認命,彎曲右臂將上半身撐起。
“我只等你十分鐘。”通話結束。
摔開手機,藍冬青猛然從床上跳起來,扯掉浴巾,隨手捉過衣服褲子胡亂套上,頭髮還是溼漉漉的。呿,哪裡有空理它?!他低聲咒罵,腳步半秒也沒停,隨便打理完自己——他這輩子從不曾沒將自己弄到整齊乾淨就踏出房門,但這幾個月來他已經快數不清自己用這副狼狽樣出現在Bluestar幾次!
奔向車庫,將車子駛出來,賓士在清晨空蕩蕩的大街,油門踩到底,街景飛快跑著,一幕一幕都沒心欣賞仔細。
Bluestar,藍星,藍冬青跟它夠熟了,它是一間老式酒館,一個吧檯,五、六張桌椅,店面小小舊舊的,也沒有顯眼的看板或霓虹燈,位在巷末,不是熟客不見得找得到它。
他不是Bluestar的常客,也不是Bluestar的死忠支持者,他甚至沒在Bluestar喝過半口酒,他會一而再、再而三光顧這家酒館,全是因為那個女人——範悠悠!
這名字讓他頭好痛。
藍冬青趁著等紅燈的時間搖下車窗抽菸,滿頭溼發滴落的水將他肩膀衣料弄溼一大片,透著清晨的風有點涼意,不過這正好,煙的嗆辣和溼衣服貼在身上的不舒服,將他體內最後一隻瞌睡蟲活活擰死。
瞄向車上時鐘一眼,秒數無情地往前跳動,他低咒,放棄等待長時間的紅燈,油門一踩就闖過去。他不是不想守法,只是被逼著不守法,如果他接到罰單,他會直接轉寄給罪魁禍首範悠悠,請她買單。
九分鐘又三十秒,藍冬青下車,推開掛著“休息中”牌子的酒館木門,正在掃地的老闆熟稔又親切地朝他打招呼。
“藍先生,你來了呀?范小姐在沙發上睡著了。”老闆指指某張長沙發。
其實不需要老闆指點,藍冬青就已經看見她,畢竟這酒館不大,她蓋著一件老闆的外套,蜷起的腿露在外頭,勻細漂亮的小白腿,很醒目。
急乎乎把他叫來,然後自己睡著了,真符合她愛使喚他的個性。
藍冬青才要走近,老闆卻拉住他,壓低音量向他報告一個多小時前在Bluestar發生的實況——
“范小姐又甩掉新男朋友了。”凌晨四點,這裡變成分手戰場,女主角冷冷跟男主角說“分手”,劇情就此展開。
藍冬青聞言僅是挑眉,臉上沒有半點驚訝,他已經很習慣這種事,不過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