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人家是政府的納稅大戶,又是國家重點扶持的高科技產業,總不能把人家的頭頭腦腦也都關起來吧。上面已經打了招呼,說不能動他們。而且報案單位已經跟他們簽了諒解備忘錄,已經和解了,我們還摻和什麼啊?”
“難怪開除起人來下手那麼快那麼狠,原來是怕自己擔上干係啊。”我恍然大悟,“這幫王八蛋搞起惡性競爭來一套一套的,那些大學生可全部成了犧牲品。”
莫隊長說:“你才知道啊,其實就算我們想抓那些傢伙,手頭上也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他們的主觀故意。還不如讓他們多提供點這些專案組成員的犯罪資料呢。”我默默點了點頭,心中暗暗為那幫剛被送到看守所的人不值,要不是新公司暗中利誘,他們也不會鋌而走險;要不是舊公司留著什麼殺手鐧,他們也不會以為賠點錢就解決問題了。面對複雜的社會,我的那些同齡人踏入江湖的第一回合就敗下陣來賠上了前程,而我自己,也不知道會遇到什麼樣的磨難呢。
執法之難、隔牆之耳和夢想之巔
新學期的課程並不太緊,但是必修課還是不能漏掉的。每次上完課我都得急急再往單位趕,剛好那段時間我們處正對各個分局經偵大隊的案件進行考核,由關科長帶隊,黎科長就讓我跟著老關一起到處看看,一來可以熟悉各個分局的情況,二來暫時不用江南江北兩頭跑得疲於奔命。
檢查工作中有兩件事情印象比較深,一次是在南區分局,一位剛提拔起來的副大隊長向關科長談他對一起案件的看法,他認為當時的證據尚不足以定犯罪嫌疑人的罪,不能草率地報逮捕。關科長很不高興:“上級已經定了調子,檢察院那邊的工作也做好了,怎麼能說不報就不報。”
當時那位副大隊長的話對我的觸動很大:“我們辦案子是對事實負責,對法律負責,現在我們只是內部互相打一下耳光,疼!但是能把問題解決清楚,現在查清楚了,將來才不會讓檢察院、法院,讓人民群眾打我們的耳光!所以您不高興我也得提意見。”當時局面很僵,關科長臉都氣白了,後來關科長再也不想去那個分局檢查工作了。
幾年後,再見到那個副大隊長時他已經長胖了很多,說話也有些官僚似的圓滑。問常跑那個分局的同事對他的印象如何,同事想了半天然後說:“每次吃飯的時候就他點的菜好吃。”
還有一次是在東區分局開案件研討會,當時大家正在討論一起棘手的案子。案情是這樣的:一家銀行的女儲蓄員在為一位男青年辦理人民幣2。5萬元活期存款業務時,把存入金額操作成了25萬,並開具了25萬金額的存摺,事後那個儲戶在當天下午便分數次在幾個分理處把錢提走了,經過調查其存摺上的名字是假的。
如果按照一般說法那個儲戶的行為屬於不當得利,儲蓄員則是工作失誤。案發後那儲蓄員畏罪潛逃,那位所謂的儲戶也不見蹤影,連身份證都是假的。分局的同志花了兩天的時間將躲藏在親戚家的女儲蓄員抓獲。經過查證,2。5萬元和25萬元存摺的開出在電腦的操作程式上存在很大差異,需要進入專門的程式,所以很難說是一般的失誤,但是問題在於儲蓄員死不承認,而且也不能證明她和那所謂的儲戶是勾結在一起的。
開會討論的時候大家都認為這個儲蓄員有和他人勾結作案的重大嫌疑,但是卻苦於無證據證明這一層因果關係。有位領導認為無論如何,既然損失已經造成,就一定要有人來承擔責任,所以對這個女儲蓄員必須嚴肅處理。
這個時候我傻傻地提了個意見:“疑罪從無,還是放了她吧。”所有的人都驚詫地看著我,覺得我在天方夜譚……
後來法院以非法出具金融票證罪判了那女儲蓄員四年。其實真要是查出她勾結外人結夥作案那就應該定貪汙罪,四年太輕了;但是如果她真的只是工作不細心,那她的一生就算是毀在這次粗心上了。對一個人來說,有罪和無罪是無法逾越的屏障,我們真的能把它們簡單加起來除以二嗎?
檢查工作回來的路上,關科長不停地批評我在案件討論會上亂講話,我只好低著腦袋傾聽訓示。打那以後,訓斥我就成了關科長的一項日常娛樂,隔三岔五他就晃悠到我們辦公室來就我工作中存在的各項弊病闡述自己的論點。主題無非是我們這些大學生眼高手低,毛還沒長齊就覺得自己是神探,要不是老同志們在後面頂著,我們這些傢伙一個個早犯錯誤了。每次遇到這種情況,我就把自己當作一正被開水狂燙的死豬,埋頭作檢討狀,只有在眼神偶爾掠過的一剎那方透出點死不悔改的性子來。
大軍和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