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曉得老子是哪個,你娃以為老子是來度假的?
這其實也是我詳細考慮過的東西,甚至也是Christy半夜打電話給我說“很需要你”的原因:我現在要做的,根本就不是一份“工作”,這是一件“事情”。如果用以前在office時那些對待下級同事的辦法是絕對不行的!我必須要像一個老大一樣,把歸我管的人團在一起,我就是大哥,你們都得聽老子的,不然就他媽滾回office去吹空調!。。。老丁為什麼整到後來全盤亂得一塌糊塗?就是因為他一直都認為這僅僅是一份工作,他和他下面的人,都是給公司打工的,互相之間的關係是平等的。他娃始終沒有整醒豁,這是在中國!以他那種“鬆散”的外企team方式,根本不可能整的起走。你必須要認識到你是在和誰打交道,在對方的眼裡,海歸老丁和他下面的這一攤子名校畢業的帥哥靚女都他媽算個屁!
老丁為Christy工作了一年,具體的開始時間應該就是我和Christy南下廣州的半年後。當初Christy同意拉老丁一把,有兩個原因:1。老丁還在華爾街的時候就認識她,有一份舊交情在那裡 2。Christy認為基礎已經打好,可以開始實質性的工作了,老丁的背景和經歷比較適合。。。當然Christy很清楚老丁的性格是一個大問題,但當時沒有其他太好的選擇,時機也不能再等待,於是就決定用老丁。美國那邊的人………在後面的文字中我們都簡稱為HQ吧(headquarter)這樣要簡潔一點………在紐約調查了老丁以前的工作經歷後,認可了Christy的這個選擇。
但是事情遠遠沒有設想的那麼順利。老丁很快在大陸組織起了一個team,裡面的人全是他透過獵頭公司(他媽這種事情也能找獵頭?)四處挖來的人。Christy給他的費用許可權非常大,所以他娃都是透過高薪水把人組織起來的。當然還有北角公司名片上的頭一行字“溝滿桑科斯(亞洲)全資附屬”,這個名頭很能騙到點想混進大牌外資投行的人。當然客觀點講,這些人本身的素質確實也很高(一半人以前都是外資商業銀行的),而且在原來公司都是骨幹。但這些人根本不適合做北角的事情。。。我們在前面就說過,一個行內朋友戲稱華爾街的分工裡面“PE(私募股權投資)是打手”,如果這個說法成立的話,那北角這種公司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