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部分(1 / 4)

小說:至尊小農民 作者:不是就是

塗春衝破重重的阻礙嫁給了趙毅,兩口子在三十多年的經營中,成為了北方首屈一指的億萬富豪,幾十億的現金,幾百億的資產,塗春的功勞要佔八成。

不管塗春的功勞有多大,趙毅始終才是真正的老闆。

兩口子珠聯璧合,缺一不可。

這兩個人的發家歷史和愛情歷史要說清楚,又是一個傳奇故事。

塗春決定下嫁,是源於趙毅的一句簡單的話。

趙毅面對耿建築的感謝,說道:“耿哥,沒事,我並不是單獨為你去捐錢,你的捐贈只是附帶做的,舉手之勞,你不必放在心上。”

“你經常捐錢麼?”塗春看趙毅的目光變了。

不管從那個角度看,趙毅都應該是一個小家子氣的農民。

“也不是經常!”趙毅說。

塗春在的地方,一般的男人說話做事都會顯出不自在,緊張,冒汗,結巴,訕笑,偷瞄。

趙毅卻一點拘束的痕跡都看不出來。

他看塗春,就跟看隔壁顧大嫂一個樣。

塗春對男人是具有核威懾力量的。

但是趙毅完全免瘦。

趙毅那天的話比平時要多一點,他說出了誰都不知道的秘密,也許是這個老實人從眼睛裡看出了塗春對自己的好奇和動心,也許是他也被塗春的美貌迷惑了,這隻有趙毅自己心裡才清楚,為什麼那天他的話比平時多了幾倍,雖然加起來也沒有幾句。

趙毅說:“我捐贈了十個貧困大學生。”

“哦,你的錢賺得這麼辛苦,為什麼要想到去幫助別人。”塗春見了表哥口中的恩人,說實話,懷著理想主義情緒來看黑馬王子的塗春心裡是有失望的,趙毅長得太磕磣了。滿臉鬍鬚,不修邊幅,衣服破爛,光著大腳,說話遲鈍,表情木訥。

“我做了十年的乞丐,什麼苦都吃過,什麼地都躺過,那活不好乾,過了一十二歲,一個月掙不了多少錢,尤其是我,有手有腳,不是殘疾人,要錢就更不容易了,是個技術活。”趙毅罕見的說起了長話,很流利。“那你就更應該珍惜現在的錢啊!”

“你做了乞丐就明白了,錢多錢少人都可以活下去。我把多的錢捐贈出去,自己夠用就行了,要那麼多錢幹什麼,人這一輩子,我是真看透了。生,病,窮,苦小死亡,我全部看透了。”趙毅嘿嘿一笑。

做乞丐的人很多,還有象企業化發展的趨勢,可惜要跟趙毅一樣看透一切的人,估計沒有幾個。

做了乞丐就明白生老病死的人,也許並不多。趙毅這話無疑是錯誤的。

“既然你這麼多錢了,完全可以過下去了,為什麼還要幹,而且看你的樣子是越幹越大,收不了手。”塗春可是個不簡單的女孩子。她的口才一向都是一流的,而且見多識廣,吧是一般人可以比的。

“不幹不行啊,麵粉廠要小麥,都是熟人,手下的工人幾十人,每個人身後都有一個家庭,家裡的人都等著他們拿錢回家,吃不起飯的人多了,還有我捐贈的大學生。才十個,耍是錢再多點,就可以捐贈一百上千的,一些念不起書的小孩也可以去讀書。”趙毅說道。

要是換了任何人說這番話,塗春都覺得對方是在夢遊,說國際**精神,現在是什麼年代了,連孩子都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親生的,怎麼可能有純粹的這種思想的人。

塗春被趙毅的話打動了。

一個時別人都這麼有責任心的人,對自己的老婆肯定錯不了。最少,他不會“有錢了就變壞”他是越有錢就越變得好的男人。

塗春也不是個拜金的女孩子。她在大學期間還是一名義工,現在都還保留著做義工的習慣。去養老院照顧孤寡老人,去精神病院做清潔,去兒童福利院做老師。

所謂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拿農村的話說,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塗春就在跟趙毅的聊天中,不知不覺就被趙毅內心的東西給打動了。

當時塗春已經有了男朋友,多金多才,是個官場中的青年才俊,前途不可限量,但是塗春慧眼識人,選擇了趙毅這個鄉下真正的農民,事實證明她的眼光是多麼的精準,她的前任男朋友的結局是進了監獄,而趙毅在她的幫助下,成了一名低調的億萬富豪,輕易不肯跟外面的媒體人打交道

鄭老不認識趙毅,但他認識塗春。不過兩個人沒有什麼交情。

他希望羅亮能夠跟趙毅接觸。成為朋友,這將對羅亮這樣的年輕人非常的有幫助,不管是人品上還是今後的生意上。

兩個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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