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奴傻了眼,她可是沒做這些準備的。臨時時搶了一件鎧甲、偷了一件軍服,裡面就只剩內衣了。
“脫掉!”薛紹很不留情面。
月奴的臉紅到了脖子根兒,小聲道:“公子,就算脫下了軍服和鎧甲,我們手上拿的武器還不是一眼就能讓別人認出來?還是算了吧!”
“等到敵人看清我們手中的武器細節,我們已經殺到了他們身前。”薛紹冷冷的道,“這衣袍的顏色極度鮮豔、鎧甲能夠反光,卻是隔了好幾裡遠都能看到。趕緊脫!”
“我、我裡面只剩……文胸了!”
薛紹眨了眨眼睛,“這好辦!”
薛紹叫幾名軍士把行軍包袱拼在了一起,將兩塊陳舊的包袱布拼在一起打了兩個結,做成了一副“大坎肩”,再拿了兩根系鎧甲的絛繩往月奴面前一遞,“穿這個!”
月奴愕然無語,“這……這風一吹,很容易讓人看到裡面的!”
“笨,你大可以把軍服穿在裡面!”薛紹興災樂禍的把東西對她一扔,“現在知道,軍隊裡不是女子能混跡的了?”
月奴訕訕的穿了那件奇形怪狀的“坎肩”,好歹將一身鮮豔的軍服給遮住了。薛紹又弄散了她的頭髮弄得亂糟糟的還灑了幾把草屑上雲,編了一根草繩子往她額頭上一匝繞到後面把頭髮胡亂的束住,再往她白晰漂亮的臉蛋兒上抹了幾把泥灰,用刀子把那坎肩割出幾條亂亂的布條,活像個丐幫的制服。
月奴苦著臉任由薛紹“瞎打扮”,軍士們嘿嘿的暗笑,旅帥化妝還真是有一手,那麼漂亮水靈的一個姑娘一下變得這麼醜了。此前她在我們這一群人當中極為顯眼,現在往人堆裡一站,已是輕易難以發現了。
薛紹端詳了月奴幾眼,“好了,草原女兒就該是這樣的粗獷奔放不拘小節。”
女子畢竟都是愛美的,更何況是年輕女子,月奴真想哭一場才好。但她不敢做出半分不滿的表情——畢竟是自己死乞白賴要追來的嘛!
一行人再度出發,薛紹叮囑大家儘量不要把馬槊和橫刀這些兵器亮得太過明顯打眼。薛紹親自在前探路帶路,遇到了小股的牧民不予搭理只管前進,反正最近突厥要用兵,牧民們遠遠看到這樣一隊“突厥服飾”的人馬奔過,也並不生疑。如果有十人以上的遊騎,薛紹果斷帶人繞道。
直線距離七百餘里,這繞來繞去走了恐怕還不止一千里。
兩天兩夜中間只做過短暫的休息,還是為了歇馬。現在第三旅的衛士們越來越覺得,薛紹以前用“魔鬼”的方式訓練他們的體能,真是太英明瞭。像這樣兩天兩夜不怎麼睡覺騎著馬長途奔襲,比起以前的體能訓練來說,還真的不算什麼了。
月奴一路上咬牙堅持,哼都沒有哼過一聲。
第三旅的衛士們現在對月奴真的有些肅然起敬了。她是有沒經歷過魔鬼式訓練的,能夠撐到現在全靠她堅強的意志。且不說騎著馬長途奔襲,光是兩天兩夜不睡覺,一般的男子就都做不到。她一介女子能夠做到這樣的程度,真的是不容易。
黑沙,近在眼前!
突厥人不住城池,隨氣候季節追尋水草而居住。就算是他們定都的牙帳,也沒有長安那樣高大的城牆,只在外圍有一圈行軍營柵似的高大圍欄,挨著圍欄就是連綿的帳篷和牲圈,可以安置數萬百姓。當然,這些百姓平常騎著馬放牧,拿上刀槍就是騎兵。能夠住進牙帳的草原住戶,必定都是可汗信任的精銳勇士。
可汗居住的牙帳也是帳篷,只是比一般普通的帳篷大了數倍不止,在一片平坦的草原上隔得老遠就能看到!
薛紹把時間掐得恰到好處,趕到這裡時,正是黑夜。
四周時不時的有巡邏的騎兵,突厥人養了許多的獵犬,貿然接近肯定會被發現。於是,薛紹帶人離牙帳十幾裡遠就停住了。先歇養片刻恢復一點體力,同時也要摸排觀察一下牙帳的虛實。
為了保險起見,薛紹讓薛楚玉等人在此地抓時時間休息,親自去牙帳堪查。這一次不用月奴請命,薛紹帶上了她做個照應。
要說行軍打仗、唯令是從,月奴當然不如這些衛士。但是她都能在長安的皇宮裡輕鬆走一遭取來太平公主的頭上金釵,面對突厥人的牙帳那當然是輕鬆百倍。現在帶上她一起去,無疑是發揮她的特長。
月奴非常的高興,自己終於可以跟在公子身邊被“委以重任”了!
二人棄了馬匹在黑夜之中疾速前行,像兩隻幽靈一樣悄無聲息。月奴雖然沒有和第三旅的衛士們一起訓練過,但以前在長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