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是早幾年生活混亂的時候,親熱過好幾次的物件,他們名字我也叫不出來,臉都能記錯。
常混夜店的人其實心態都蠻好的,清楚這地方和自己的性質。那可不是認真發展一段感情的場所,在那裡遇到的也不會是認真的人。對夜店裡泡來的物件,能有什麼要求呢?
吃完最後一個棗子,我突然想起來要打聽的八卦:“對了,那個卓文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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