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2 / 4)

小說:跑趴天后 作者:

阿光飢渴地舔了下唇,先放下數位相機,猴急地爬上床。他準備先享用她,等事後再來拍幾張她被情慾洗禮過的性感模樣,讓她老頭氣到跳腳。

被情慾煽動的阿光目光開始轉為赤紅,眼中充滿邪惡的慾念。

他迫不及待解開自己身上的衣物,踢開褲子,像餓虎一樣撲上前去!偏偏,在這時有人敲門。

砰砰砰。

誰呀?阿光的身體僵住,不敢相信在這個重要的時刻,居然有人來打擾他的好事。

考慮了一下,他決定不理會門外的傢伙。

管他是誰?他與冉綾的“洞房花燭夜”比較重要!

“嘿嘿……”他獰笑著伸出手,打算扯下冉綾身上最後的一件敝體衣物,這時——

砰砰砰。不客氣的敲門聲再度響起。

“開門!”這回敲門的力道加重許多,叫門的語氣也變兇了。

到底是誰?阿光快氣炸了,這人怎麼這麼不識相,非要破壞他的好事不可?

他穿上褲子,走到門邊不耐煩地吼道:“是誰?”

他本來想繼續裝死不理睬,但是門外的叫嚷聲不斷,讓他不得不回應。

“警察臨檢,快開門!”外頭的人叫喊。

他一聽到警察兩個字,寒毛立刻豎起,但是他也很油條,不立刻開門,還敢回嗆道:“你叫我開門我就開門喔,我怎麼知道你是不是真的警察?”

哈,想騙他開門,連窗戶都沒有!

“你要看我的證件,我可以給你看,但是如果你再不開門,當心吃上妨礙勤務的官司。”

阿光先將鏈條鎖掃上,然後才將門推開一條縫窺探,那名穿制服的警察依言出示證件,而他還真是個如假包換的警察。

阿光沒辦法,只好不情不願地解開鏈條,拉開門。

反正房裡只有他和冉綾,他只要說他們是情侶就好,法律又沒規定情侶不準投宿賓館嘿咻,就算是警察也不能拿他怎麼樣。

沒想到拉開門之後,他才發現門外不只有警察,還有另外一個人,他認出那個人,立即露出驚慌的表情,因為此人正是姜慎友,他只見過他一次,卻是印象深刻,想忘也忘不掉。

“冉綾!”

姜慎友用力推開他,快步衝進房間裡。

他在得知冉綾行蹤不明的第一時間,就立刻打電話給冉綾往來的一些朋友,幾番波折,終於問出她正在酒吧裡飲酒作樂。

想到冉綾再度沉淪墮落,他心痛不已,立刻搭機趕回臺北。

然而當他趕到酒吧時,冉綾已經不見蹤影。他從服務生口中得知,冉綾已經喝醉,幾乎是意識不清地被架走時,他更加著急。

他向她的朋友追問下落,偏偏大家也喝得爛醉如泥,連眼皮都張不開,更別提回答他的問題。

好不容易,找到一個傢伙,還保有一絲清醒。

“冉……冉綾?”那人打著酒嗝傻笑。“阿……呃,阿光把她帶走了。”

“阿光是誰?”他急忙又問。

“阿光是……呃,阿路的朋友。”那人白痴地回答。

姜慎友忍著氣,繼續追問:“阿路又是誰?”

“阿路是——他!”他指著身旁一名醉昏的男子,接著突然哆地倒下,隨即發出震耳欲聾的鼾聲。

為了找到冉綾,姜慎友用盡一切方法,才把阿路弄醒,終於問出阿光喜歡帶女孩上這間賓館,立刻報警請求協助,總算找到冉綾。

當他進入房間裡,看到幾乎被剝光的冉綾,玉體橫陳地躺在床上,真是氣憤到不行。

“冉綾?你怎麼了,要不要緊?冉綾?”他先用被子覆住她的身軀,然後緊張地呼喊拍打她的臉頰,但卻怎麼也喚不醒她。

阿光見事蹟敗露,趁隙想從門口落跑,幸好警察眼尖,一把揪住他的領子,教他想跑也跑不掉。

姜慎友意外發現放置在床頭櫃上的數位相機,更是怒火中燒,震怒到極點。

他大步走到阿光面前,向來崇尚文明、從未動手打過人的他,揮拳就先給他一記鐵硬的拳頭。

“你這混賬!你打算用數位相機做什麼?”

這輩子從沒這麼生氣過,他氣這個毫無羞恥心的渾蛋,竟想打冉綾的歪主意,更氣冉綾讓自己毫無抵抗能力地落人惡徒手裡。

“啊!”阿光吃痛地捂著被打到流鼻血的鼻子,立即向一旁的警察控訴:“你看,他打人!”

警察最是不齒這種無恥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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