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4 / 4)

小說:冤家親親 作者:連過十一人

的電話。”他小聲地說。

“那你記得誰的電話?”

“叔叔。”

“好,那我們就進去打電話給你叔叔,叫他來買冰淇淋給你吃,再接你回家。”

“好。”他點頭,讓她牽著小手走進店內。

花了一會兒功夫問清楚整件事的來龍去脈,汪採瑄才知道齊凱光是跟著保母到附近的黃昏市場裡買菜時被人潮衝散的,後來想循著印象中的路線走回家,卻在途中迷失方向,被“Colorful”用色鮮豔的招牌給吸引住。

“小光,你真的不記得你家的電話號碼,也想不起來你叔叔手機號碼的最後一個數字嗎?”男店員阿俊再次向小光確認,因為小男孩只記得九個數字,害得他們玩了兩個多小時的“電話猜謎”,一有空就拿著電話試撥末碼未知的十組門號。

小男孩縮在椅子裡,搖頭。因為平常有事只會直接撥打手機跟叔叔聯絡,根本不會打電話回自己家或保母家,所以自然也記不得那些號碼。而至於那最後一碼……

小小的腦袋愈是用力想,就愈是沒著落,完全記不起那個被遺忘的數字。

“你別再逼他了,他都說不記得了嘛!”小美按著電話,要阿俊別再嚇小孩了。

“店長,我看乾脆把他送去警察局好了啦!”阿俊回頭向汪採瑄提議,覺得這樣省事多了。

此時汪採瑄正端了一盤冰淇淋過來給小光,上頭的每種水果都被雕成可愛動物或花朵的模樣。

“……要把我帶去給警察伯伯嗎?”他膽怯地詢問,一聽到“警察”兩個字,小臉上馬上露出緊張的神情。

“如果再聯絡不到你叔叔的話,有可能喔。”她也正在考慮要請警方協助,否則他們一直聯絡不上小光的家人,對方發現孩子不見後肯定也找得很焦急吧。

“可是我沒有做壞事啊!”小光害怕地揪著衣服,覺得警察伯伯都是在抓壞人,而警察局則是壞人才會被抓去關的地方。

“小光當然沒有做壞事,我們只是要請警察伯伯幫忙找到你的家人,帶你回家而已。”她笑著解釋,把湯匙放到他小小的手裡。

“而且說不定等你把這盤冰淇淋吃完,我們就找到你叔叔嘍,所以快吃吧,這可是我特別幫你做的喔!”她叫他快點嚐嚐看。要不是和小男孩稍微混熟了一點,讓他漸漸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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