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部分(3 / 4)

小說:搞笑日記十籮筐 作者:江暖

反駁:“靠!日記都能治罪,你以為現在是一千多年後的‘史無前例’啊?”

春三十娘一聲狂笑:“哈哈,你身為一個白骨精這麼親熱的攙扶著唐僧,這難道不是人贓俱獲嗎?雞毛信後面加上那段,讓你把唐僧交給一個人,就是這個目的!”

我:“無恥!”

唐僧慢慢地爭開眼睛,趁著春三十娘不注意,悄悄從口袋裡摸出一個傢伙……

齊天大盛世2759年3月23日晴

唐僧看著被悟空打死在地上的兩人,一臉惋惜。

唐僧:“悟空,你必須承認,你又殺錯人了,我打手機給你,是要你過來殺了那個叫春的,你卻把兩個都打死了,我怎麼向如來交代?”

悟空:“我早說要換手機了,這破東西訊號不好,聽不清楚,而當時又是那麼緊張,所以,為了安全起見,還是都打死算了!”

唐僧笑呵呵地拍著悟空的肩膀:“阿彌陀佛,這不太好吧?那有你這麼草菅人命的?”

悟空:“你不說我不說,有誰知道?師傅,天快亮了,你挑著擔我牽著馬迎來日出送走晚霞,我們還是向著西竺繼續前進吧!”

唐僧:“好好好,哎?怎麼變成我挑著擔了?”

悟空:“費話少說,你到底想不想保密了?!”

這段往事的保密工作也的確做地很好,千百年來還真的沒有人知道。

直到一千三百六十三年後,《白骨精日記》突然又重新出現在世上……

關羽日記

(一)

今天我斬了上將華雄,大哥與三弟都為我高興,他倆都醉了。

其實,三弟比我猛,如果與三弟單挑,我絕不是他的對手。可今天我在戰場上一看見華雄,我就覺得他的腦袋是為我長的。我這個人比較原則。屬於我的東西是一定要取回來的。不過,三弟當時也想上,是我拉住他的衣袂。我看三弟急得眼都瞪腫了一圈,我只好先拉他到帳外,按貫例猜三枚定輸贏。結果又是三比0,我又贏了。說實在話,有時我想三弟腦袋是不是浸水了,猜拳也按套路來,也不動動腦子。從認識他那一天起,他就從來沒贏過我一局。

今晚上的心情很不平靜。昨天還是個無名小卒,今天就變成了萬人稱頌的英雄。回想自已當年殺了那個萬惡的地主老財,從山西解良逃了出來,流落在涿郡以賣棗為生,後來認識了大哥與三弟,我的人生才真正有了變化。

先說說三弟吧。三弟是個地地道道的殺豬高手,其實他最擅長使用的是短刀,他的刀法基本功很紮實,舞起來出神入化。不知怎麼,他後來喜歡改用長矛了。殺豬方式也很特別——用長矛刺穿豬的身體後,高高的挑起,那血就順著槍桿“嘩嘩”地流了下來,一滴也不浪費。而三弟說他喜歡看那種四腳在空中亂舞的樣子,覺得很開心(那樣子的確有點變態)。從軍後,三弟在戰場上,還是那種殺豬把式,一矛刺穿敵將胸膛,高高地挑起,一邊狂笑。說實在,這招好使,敵軍見了大半都在打哆嗦,膽小的都尿了褲子。

還有,三弟的肺部功能很強,喊一聲能傳出十里開外。這也與他殺豬職業也有關。平時我看他殺完豬後,就會往肉內灌水。方法也簡單:就是截一條長竹管,灌滿水後扎進豬的大血管猛吹。好傢伙!一隻豬能灌進六十來斤的清水。就憑著他這招“吹豬功”,一隻豬多賺十兩銀子。當然。仨兄弟中,喝酒大多是三弟買單。他花錢總是比較闊綽。有一次,仨兄弟上館子吃酒,等了半天,小二也沒端上酒來。三弟惱了大喊一聲:“小——二!”結果,整個酒館都在搖晃。店小二正在如廁,沒等抽起褲子。一塊瓦片落了下來,正中小二的天靈蓋,掛了。就這樣,三弟出名後,上哪家館子至少都得給俺兄弟打五折。不然的話,嘿嘿……

(二)

我不喜歡一個喝酒,因為沒有一點氣氛。我最喜歡和三弟一起喝酒,他的酒量大得出奇,起碼是我的雙倍。喝到一定程度我就和他玩猜拳,結果每一次都是他先醉。有一次三弟醉了,趴在酒館後的豬圈旁邊嘔吐,結果七隻大豬吃完三弟吐的穢物,呼呼睡了三天才醒來,著實把店主嚇出一身冷汗。

我喝酒有個特點,就是怎麼喝都面不改色,因為我本身就是個紅臉。其實這副臉與我長期吃紅棗有關,是典型的棗紅臉。因為我在外流浪慣了,對生活質量要求不高,大多時以紅棗充飢。鬍子長了,捋了捋,就讓它留著,結果成了這個紅臉髯須的模樣。

說到鬍子,我三弟的鬍子有特點。那滿臉的雜毛,配上那張黑很發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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