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寒流過境的一個星期天凌晨,天還矇矇亮,一輛破舊的粉紅廂型車已經慢慢地“爬”進了臺北盆地。
用“爬”來形容這輛車絕對不誇張,因為它遲緩的前進速度,真的只能這樣形容。
“呼……好冷……”車齡二十幾年的“粉紅噗噗”是標準的冬冷夏熱,整輛車唯一不夠響的只有喇叭,其他每個部分都鏗鏘作響,聲音奇大。
超級怕冷的包粉虹,穿上一堆衣物還拚命顫抖,她小心地開在外車道,一邊對照地圖找路,一邊小心地招呼她的老爺車,深怕它耍脾氣停在半路上,她就得頂著寒風推車。
她微鬈的短髮因為開了近八小時的夜車而顯得凌亂,巴掌大的小臉上戴著超大號的粉紅鏡框,幾乎遮住大部分的五官,除了不著人工唇彩的粉嫩唇瓣。外面罩著深粉紅色的外套,裡面的休閒服是淺粉紅色,腳上的球鞋也是粉紅色。
除了頭髮和眼珠是黑色外,她從頭到腳,就連面板都白裡透紅,帶著淡淡的粉紅光澤,說她是“粉紅女郎”,一點都不誇張。大概就是因為名字叫做粉虹,她簡直愛死粉紅色了,要不是礙於法官的身分,她連頭髮都想染成粉紅色。
叩……叩……噗……
此時,她的寶貝車抖了幾下,宣告罷工。
“怎麼又不動了”粉虹對於它的任性習以為常,只能無奈地扭動車鑰匙重新啟動。
試了一次,不動。
再試一次,還是沒動靜。
她不屈不撓地又試著發動好幾次,大冷天裡竟然忙得滿頭大汗,可惜的是愛車就是不給面子,一動都不動,氣得她手指方向盤,用力“教誨”起來
“喂!還沒到我要去的地方,你就給我搞怪,是想怎樣?”粉虹的臉頰因生氣而更加紅潤動人。“我警告你,如果我沒辦法順利搬好家,我就把你賣給收破銅爛鐵的!”
噗……噗……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威脅發生效用,車子竟然發動了,再度以牛步緩緩前進。
“算你識相。”她對愛車的反應還算滿意。
這輛車是在她第三度被“請”出門後,為了往後搬家方便特地買的,因為她很清楚以自己不知“變通”的個性,要想在一個地方長居久住是絕對不可能。
上任短短十一個月,她已經被五個地方法院“請”出門,明天即將邁進第六個
臺北地方法院。
她被遣調的輝煌紀錄,絕對可以用“前無古人、後無來者”來形容,平均兩個月就換一個“收容所”,若非法官是終身職,她早就被掃地出門,回家吃自己了。
通常法官的任期是一年,時間一到會調動到下一個地點服務,但如果關係良好,還是可以繼續留任,只可惜那絕對輪不到她。因為她只會製造緊張,讓她的上司嚇得胃抽筋、腦充血,以將她踢出管轄範圍為己任。
她很清楚,只要她願意在判案時睜隻眼、閉隻眼,就可以“安居樂業”,但是她做不到,因為那就失去當法官的意義。
每次被“驅逐”時,心裡頭多多少少會有些感慨和惆悵,但她並不後悔,因為她相信自己的堅持是對的。
“……一百六十八巷……這裡左轉……然後二號……六號……十八號……欸,就是這裡!”她開心地往前傾身,透過擋風玻璃,仰頭打量未來的住處,一棟四層樓的普通公寓。
唉……希望這次可以住久一點啊……
四處張望,她眼尖地發現了一個停車位,只是有點小。不要緊,她的技術了得,一定塞得進去。
她無視於前後麵包夾的房車,硬是把自己的老爺車往中間擠,前後的車子當然是災情慘重,尤其是前面的白色賓士,車漆被颳去一大片不說,還染上片片粉紅,明白昭示“虐待”它的“加害人”是誰。
只可惜,加害人視若無睹,完全沒看到。
“哇,我的停車技術果然高竿。”她跳下車,得意洋洋地看著在夾縫中生存的愛車,完全沒發現自己闖的禍。她興奮地來到房東所住的一樓門口,按下門鈴,完全沒注意到現在的時間才凌晨四點二十八分。
等了三分鐘,沒動靜。
她不屈不撓地再按一次,而且這次整整壓了一分鐘之久,直到屋內的人受不了地飆出來,爆出國罵
“X!是誰?這麼早吵什麼吵!”房東是個六十幾歲的歐吉桑,他怒氣衝衝地用力拉開大門,卻看到一個掛著大大笑臉的“粉紅人”,讓他一肚子火瞬間成灰。
“你是楊先生嗎?我是包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