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部分(2 / 4)

小說:死亡通知單(1~3) 作者:使勁兒

了哪裡?”

“藏匿在某個特殊的地方……”羅飛慢悠悠地說道,“而這個地方的特殊性在於,那裡雖然能夠藏住死者的主體屍骸,但卻不能藏下頭顱、內臟、肉片和衣物,所以兇手要把這些東西遠遠的扔出去。”

眾人都微微皺起眉頭,能明白羅飛的思路,但對具體的細節又無法理解:什麼樣的藏屍地能容納大塊的屍骸但卻無法留下頭顱、內臟和肉片這樣相對小塊的碎屍呢?

而羅飛略做停頓之後又說道:“這樣吧,我還是從頭開始捋一遍,按照我的模式。其中我也會引用不少慕老師的心理分析結果。大家都聽一聽,看看這個思路能不能順下去。”

見眾人都沒什麼異議,羅飛便開始講述。與慕劍雲立足於心理學的分析不同,他的觀點主要是來自於刑偵學上判斷。

“在任何一起兇殺案件中,如何處理屍體都是兇犯必須面對的最棘手的問題。因為屍體本身就是案件中最重要的物證,有經驗的刑偵人員能透過屍體找到各種各樣的線索:包括死者的身份、兇案發生的時間、兇案發生的原因、兇手的殺人方法、甚至是兇手本人的身心特徵等等。而兇手為了毀滅這些證據,會採用諸多有針對性的手法來破壞屍體。但這手法本身卻也在暴露出更多的資訊——至少我們可以從中知道,兇手想要隱藏些什麼。而他刻意要隱藏的東西往往就是案件中最重要的線索。

具體到這起案件中,我們可以看到,兇手丟擲了死者的頭顱和衣物,可見兇手並無意掩藏死者的身份,也就是說兇手並不擔心警方會對死者的社會關係進行排查。由此可見,兇手和死者的相識應該是一次偶遇式的邂逅,並沒有第三人知道他們之間的關係。”

眾人都暗自點頭表示認同。不過這番分析並不足為奇,所以他們還得凝神繼續聽下去。

“這裡我要引用慕老師的理論了。”羅飛這時看了慕劍雲一眼,和後者進行了一次目光的交流,“從死者的性格來看,一個陌生人要想在短時間內接近她,這個人對她必須具有足夠的吸引力。所以我認同以下幾點:兇手當時的年齡在二十八歲以上;相貌中上;具備一定的內涵;社會地位較高;同時此人是一個‘隱性自卑症’的患者,否則無法解釋他為什麼會對死者感興趣。”

慕劍雲微微一笑,似乎在對羅飛的信任表示感謝。

羅飛略點頭以示回應,然後又道:“既然我們已經確定:死者和兇手是偶然相識,那麼在分析兇手的殺人動機的時候,我們就面臨著兩個分岔口的選擇。第一種可能,兇手是個變態殺人狂,而一一二案件也是一起預謀殺人案。兇手找到死者的目的就是為了殺死她,享受殺人過程中的快感。事實上,此前警方就是一直抱著這條思路在探案。包括我們剛才也是這麼想的——因為兇手對屍體的殘害實在超出了正常人的行為範疇。既然是有預謀的,他當然事先做好了充分的準備:包括怎樣把死者引到家中,怎樣下手,怎樣處理屍體等等。他的計劃一定很周密並且得到了完美的實施。所以警方歷經十年也無法破案。可是這個思路又存在著無法解釋的地方:比如這個變態兇手為什麼沒有繼續作案?他為什麼要把頭顱、內臟、肉片和衣物分別拋棄在不同的地點?”

這正是先前討論受阻的地方。眾人現在聽羅飛這麼一說,都明白他是要避開這些障礙,轉移到另外一條思路上。

“那另一種可能性是怎樣的?”慕劍雲忍不住催促著問道。

“另一種可能性是:兇犯本來並沒有打算殺死被害人。他的目的只是想進行一次正常的社交。不過當死者來到他家裡之後卻出現了一些變故,這個變故使得兇手殺死了這個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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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沒有第三種可能性呢?”慕劍雲提出了疑問,“即使他不是變態,也有可能預謀殺人啊。為什麼你一定要強調是意外變故導致的兇殺呢?”

羅飛反問道:“如果你不是變態,並且事先做好了殺人的預謀,那你為什麼要把這個人殺死在自己家裡?”

慕劍雲恍然地“哦”了一聲。此前大家已有共識:兇犯能對屍體進行如此精細的加工,說明他的作案地點一定是在私密性很強的家中。但誰會刻意把自己的家選擇為殺人的地點呢?除非他是一個想要“享受”戕屍過程的變態。

“這麼說的話,如果不是變態殺人,就是一起臨時起意的突發性殺人事件了?”尹劍也攙進來分析道,“為什麼呢?最大的可能性就是性侵害的深化結果吧?”

確實有很多男性針對女性的兇殺案都是由強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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