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檢察官柔聲說完,把東西輕輕放在桔年懷裡。
桔年難以察覺地勾了勾嘴角。“你怕我告他?”
她的聲音太低,蔡檢察官起初沒有聽仔細。
“什麼?”
“你說了那麼多,讓我換洗,無非怕我告韓述強姦吧。”
韓述是幸福的,總有人在為他奔走。有些東西,有人有,有人沒有。有人求而不得,有人棄若弊屣,如果一定要給個解釋,那就是命。
“你要告他嗎?”畢竟見慣了風浪,蔡檢察官驚訝之餘卻紋絲不亂,心平氣和地問了一句。
桔年一字一句地說:“我不該告他嗎?”
蔡檢察官沉默片刻,笑了,“你是個聰明的女孩,不枉費韓述中意你。既然如此,桔年,我也不怕跟你挑明瞭說,我們國家的性犯罪法律存在很多的尷尬和盲區,就算你存心要告,如何舉證?你說你在非自願的情況下跟韓述發生了關係,但是除了你,誰知道,你身上有傷痕嗎?至於喝了酒,神志不清,那酒是不是你自願喝下去的呢?你跟著韓述上車。進旅館,有過掙扎嗎?發生關係的中途你有沒有清醒,有沒有反抗?韓述能不能理解為你是情願的?如果不是,你怎麼證明?”
“蔡檢察官,你要告訴我,法律了幫不了我是嗎?”桔年微微一笑。
“孩子,法律是個準繩,但它不是上帝。你告不贏的,韓述家裡的情況你也知道,那樣的結果除了讓你身敗名裂,讓你父母更加難受,讓你一而再再而三掀開自己的傷疤之外,沒有任何好處。看在他有心悔過,看在他對你一片赤誠的份上,桔年,放過他,也放過你自己。”
桔年看向蔡檢察官的眼神是空洞的,她們對望,蔡檢察官卻覺得那雙眼睛穿過了自己,看向另一個世界。
良久,桔年並沒有推開手中的衣物。蔡檢察官心裡一鬆,她知道自己說服了這個女孩。
“你喝醉了,害怕父母責罵不敢回家,強撐著上了計程車,住進了甜蜜蜜旅舍,近七點才離開,因為擔心巫雨,找到了林恆貴的小商店,打電話救了他,然後在烈士陵園找到巫雨,你勸他自首,他拒絕,你們兩人爭執了起來,在網咖玩了通宵遊戲的韓述,到郊外透透氣,看到同班同學,擔心你一個女孩子出事,跟在背後上了烈士陵園,發現要逃跑的巫雨,因此上前阻止,巫雨病發,失足從樓梯上滾落,這就是全部的事實。”
也許是命中註定如此,甜蜜蜜的老闆在事發當天不知去向,據說他本來就是個好賭之人,賭癮發作,跑到某個據點一泡就是十天,不輸掉身上最後一分錢是不會回來的。
在案件的最關鍵證人被找到之前,由於巫雨已死,作為8月14日凌晨林恆貴搶劫案的唯一嫌疑人,桔年被公安機關以涉嫌搶劫罪向檢察機關報捕。經調查對比,她的指紋。足跡以及沾染了林恆貴血跡的襪子均與犯罪現場採集到的吻合,再加上附近菜農在罪犯辨認程式中,輕鬆將桔年的背影從一干同齡女孩子中辨認出來,還有林恆貴在病床上言之鑿鑿的指認,桔年的情況不容樂觀。而與此同時,蔡檢察官始終不遺餘力地動用自己的人脈協助警方尋找那個旅舍老闆,除了韓述和桔年,沒有人知道她為何對一個並不熟悉的少女嫌犯如此盡心。
拘役期間,韓述數次要求探視桔年,均遭拒絕。他不斷地往裡面送的衣物。日用品。書籍。信件。。。。。。每一樣都原封不動地被退了回來,除了一張由方誌和拍攝的羽毛球比賽頒獎時的照片,照片上有韓述。桔年。巫雨和陳潔潔。
韓述間接聽說,陳潔潔再次離家出走,還沒來得及離開G市,就被家人抓了回來,很長很長一段時間,再也沒有人見過她,誰也沒有她的訊息,她像是一滴水從人們視線裡蒸發了。
一個月後,蔡檢察官和警方苦尋未果的旅館老闆意外地主動找到了警方,他說他聽家裡人提起了這件事,並且同意為此案作證人。此時,案子的取證工作基本結束,不日在市城西區法院正式庭審。
在開庭之前,韓述始終放不下心頭大石,反覆追問蔡檢察長,“乾媽,他可靠嗎?”
蔡檢察長說;“那傢伙是個狠主,眼裡只有錢。不過你放心,該給的我都打點好了,他也初步承認那天早上確實跟桔年打了聲招呼,還留有印象。”
庭審當天,來的人並不多。就連桔年的父母雙親都沒有一個人到場,從桔年出事那天起,他們就對外宣稱從此跟這個女兒斷絕關係,就當她已經死了。這不過是一個一無所有的邊緣少年搶劫庸碌的小商店老闆,捅傷人之後,在潛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