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魚鱗甲需要大量毛皮鐵器,而且。。。此物工序複雜,一套就要百兩黃金,相當於千貫錢財了,三千套。。。。這資金。。。。”
范增說著,趙小郡王也笑不出來了,他瞪著眼心驚不已的嘟噥著。一套就是百兩黃金,這可相當於後世三十萬人民幣了,弄套衣服這麼貴?這可不是什麼名牌不名牌的,完全是成本費。都說重騎兵太吃錢,可這他孃的也太吃錢了吧?
如果按照這個成本,想要弄齊三千套,至少也要三十萬兩黃金,也就是三萬斤金子,除去毛皮和鐵礦,還得要兩萬斤黃金。他現在手上有剛從宥州搶來的三千斤黃金,以前從趙佶手裡搶來的還剩下兩千多,加起來也只有五千多金,這照著兩萬數目差的也太大了。都說大炮一響黃金萬兩,他趙某人這裡是大炮還沒想呢,就是黃金幾十萬兩,一分錢難倒英雄漢,更何況是幾十萬兩黃金?
所需耗費太多,放到別人身上,也許就少做點,亦或者乾脆不做了,可趙有恭不行。他僅有的一點騎兵,註定要做到最好。跟別人相比,兵員不佔優勢,能下功夫的就只有精兵了,而且還必須是精兵中的精兵,從訓練到裝備,一定要做到最好,只有這樣,才能在未來的亂世之局給予他人以威懾力。
“做,孃的,就是砸鍋賣鐵也要做,範知州,你去安排,材料和資金方面,本王想辦法,你只管組織匠人,不過這些匠人你要嚴加看管,決不能把盔甲流程洩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