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身,跟大少爺這種可以在外行走,還受到陛下重要的外男不同,手裡要是沒有多的嫁妝,很容易被人嘲笑。
秦媽媽以前是舒鴻煊的奶孃,後來嚴氏早逝,舒鴻煊自小是親自帶著舒嫣華一起長大的,到了他七歲的時候,才跟妹妹分開,住進了前院。
不放心妹妹,就把自己的奶孃放進百雨金軒裡守護妹妹,秦媽媽也就成了百雨金軒的管事媽媽,院子的大小事務,都歸她管。
這次她知道小姐要把先夫人嫁妝的三分之二都留給大少爺的時候,與齊媽媽不同,她是贊成的,畢竟素來都是兒子繼承母親嫁妝的大頭。
不過到後來聽到大少爺不肯這樣分配,說大小姐要嫁進皇家,理應要更多嫁妝的時候,秦媽媽動搖了。她到底照顧了舒嫣華十幾年,從小就看著她長大,對舒嫣華的感情與舒鴻煊的感情是一樣深的,這兩人聽著舒嫣華和舒鴻煊的爭執,都犯了難。
兩人一時又覺得舒嫣華說的有理,一時又覺得舒鴻煊說得更對,兩兄妹誰都無法說服誰,後來秦媽媽乾脆趁著他們兩兄妹爭執的時候,去嚴家找老爺子了。
在舒鴻煊看來,用二十萬兩銀子做聘禮,這是要逆天了,就是皇家婚娶的時候,也就這等規模了,他哪裡肯要?
舒嫣華也有說法,不用二十萬兩銀子做聘禮,但是這價值二十萬兩銀子的產業,是肯定交到哥哥手中的。
最後是嚴家老爺子帶著嚴老夫人來了侯府,才把這事兒解決了。
嚴老爺子欣慰的看著兩兄妹,“你們兩個都是好孩子,多少人家為了這一點產業兄弟鬩牆,成了刀劍相向的敵人,你們能這樣友愛手足,非常好,不愧是我嚴家的種!”
除了舒鴻煊、舒嫣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