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部分(2 / 4)

小說:逆血天痕 作者:精靈王

“多謝渡婆婆,既然事情都交代清楚了,那我們還有事,就先走了!”

搞清楚了離開要用的信物是那個玉簡,天閒可不想在這個地方多呆,等出去聽完了邪眼的解釋在做計較也不遲。

轉身,天閒一驚,渡婆安靜的站在自己眼前!

身後時候到了自己身後!?

“小鬼!我還有話沒有說完!”渡婆婆嘿嘿笑著,“這個地方很小,每個人都要對這個地方有所貢獻才能有資格留在這裡,所以大家都開了店鋪,和其他人進行物品買賣,這裡幾乎成了一個食靈者的貨物交換地點,記住,凡是店鋪,一個月內沒有一百萬金幣的生意,這個店鋪就會被收回,再一個月沒有對這個地方做出我認可的貢獻,就會……”

“被驅逐!”

啊?

天閒一下瞪大了眼睛,一百萬金幣?

整個火霧山一年下來和外界的物品交換也才值幾萬金幣,自己上了通緝榜,賞金十萬已經差點嚇到自己,現在一個小店鋪,一個月就要做成一百萬金幣的生意?

看看那個門面只有三四米寬,彷彿一個大號電話亭似的小店鋪,天閒頓時無力……

“你還要記住一點!”渡婆眼中冷光絲絲外露,“被驅逐的人……就意味著被追殺!”

一股涼氣撞上腦門,天閒大吃一驚,“什麼?被追殺!?”

“是的,這也是保護這個地方的方式之一,被驅逐的人,不該知道這裡的一切,除非……他是死人!巴哈無法繼續經營這個店鋪,他選擇了逃跑!將這件信物賣給了有錢人,很快他就將成為這裡所有食靈者的獵物!”

天閒腦中一道光芒閃過,隱隱感到了什麼,不由遍體生寒。

渡婆繼續說道:“當然,如果你能抓到他,並帶回他死掉的證明,你將有一年自由出入這裡的權利。”抬手一指雪,“你們兩個使用一件信物進入這裡,可以共享這份權利!”

見鬼見鬼見鬼見鬼!!!!

天閒心中大叫,那個混蛋二小姐給雪什麼不好,偏偏是那件項墜!她肯定壓根就不知道這是什麼!只以為是貴重的飾物!卻沒想到自己因為那件東西而撞到了這種事!

“時間從明天計算……”渡婆笑的依舊陰氣森森,“每月一百萬金幣的生意,或者……是巴哈的命!你自己選擇!”

“現在,我給你們最重要的說明。”渡婆伸出三根手指。

“第一,這個小鎮和原來的世界不同,就算食靈者消失了,在這裡的人對他的記憶也不會消失,我更不會忘記什麼,所以不要妄圖在這件事是使用不正當手段達到某種目的。”

“第二,這個小鎮有許多入口,連線世界各地,向巴哈那樣逃跑是很不明智的,他很快就會抓回來,而等你們第一次成功對這裡有所貢獻後,我會告訴你們,這裡其他的入口在哪。”

“第三,在鎮上是安全的,任何破壞這裡任何東西的行為都是被禁止的,包括殺人!否則立刻會被驅逐!所以你們最少還有兩個月的時間安全無事,很開心……對不對?”

渡婆慢慢眯起眼,“祝你們好運,你們是這裡有史以來最年輕的成員,有些事對你們或許困難一些,但規矩就是規矩,我希望你們能成功的留下來,這是興旺的跡象。”

“還有,今天,就已經開始計時!你們有兩個月的時間!”

說完,渡婆頭也不回的走了。

天閒這才明白,為什麼當時那些路上的人會看著自己彷彿看著獵物一樣,不能融入這裡的人……兩個月後將會變成獵物!!被這個小鎮上所有的食靈者會全部行動,以增加許可權時間為目的獵殺自己!

那雕像上的手印!!

天閒心中如遭重錘!怪不得還需要聖痕和虛靈的力量,那分明是一種能力的標記!那分明就是自己印上去的通緝令!只要手印還在!所有比那手印標記力量更強的食靈者都不會放棄追殺!

這小鎮,或許真的是食靈者們的一個安全據點,但同時卻也是互相獵殺的修羅場!!

看著渡婆婆慢慢離開,天閒簡直覺得自己掉進了一個天大的陷阱裡!一個月內要自己賣掉一百萬金幣的貨物,就算把從十字鎮帶出來的寶物都賣掉恐怕也不夠,而抓那個巴哈——無冤無仇,難道要去殺他!而且連對方什麼樣子,在哪裡都不知道!

“我們走!”天閒拉緊雪的手,“先離開這裡,回去再做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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