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上面還是很有講究的,凡事都要講一個正統。自古只有皇帝泰山封禪彰顯功績,如今他們也在泰山上面競選盟主,算得上是師出有名。
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面對明顯對李自成有好感的袁承志,他們自然是捧著李自成一陣猛誇。咱們是為了自保,無論是得罪朝廷還是得最李自成都不划算。
碰上了李自成的人,那就說闖王英明神武。碰上了朝廷的人,那就是皇帝陛下萬歲萬萬歲,反正怎麼安全怎麼來,怎麼保險怎麼做。
既然是競選盟主,還算的上是武林上的盟主,那自然是要比試功夫了。一上來,那就是相互對抗,選出功夫名聲都好的人。不過這都是次要的,就算功夫了得的人又能怎麼樣,單槍匹馬還是沒有人家人多勢眾來的有聲勢。
競選盟主,那不僅要有過硬的功夫,起碼能夠服眾才行。其次,就是要有過硬的背景。沒有背景,沒有後臺,就只有幾斤肱二頭肌,又有誰會真正正聽你的。再次,就是要有眾多勢力的擁護了。
只有滿足了這以上的三點,才有資格,去做一坐著盟主的寶座。很不巧的是,這三點袁承志完全都滿足。袁承志不僅滿足了這三點,還有另外一點,出身名門,有個好爹。
他爹袁崇煥,江湖之上誰提起來不得誇上兩句,感嘆兩聲。雖然當時很多人認定了袁崇煥是賣國賊,但江湖之上的人不像平頭老百姓那樣,是那麼好忽悠的。
雖然袁崇煥擅殺皮島總兵毛文龍,和私自跟女真議和的事情確實有,而且確實其罪當誅。別的不說,就說擅殺皮島總兵毛文龍這事情,未經請示就敢擅殺一品大員,不得不讓人佩服袁崇煥的膽量。
在古代,殺人可是非常非常嚴肅的事情。就好比明朝的時候,就算一個普通的死囚被定了罪了,也不能隨意亂殺,而是要層層上報,最後直接到皇帝那裡。只有皇帝批示了,說這個人能殺了,下面才敢動手。
一個普普通通的死囚被殺都這麼麻煩,袁崇煥都沒有獨立的權利這麼做,更何況是堂堂一總兵。未經請示皇命就給殺了,可以說單憑這一點,袁崇煥就死的不冤。
之所以說他冤枉,那就是因為說他是賣國賊這一塊。擅自跟女真人議和,可能袁崇煥是想著拖延時間。而且也算不上是議和,充其量也就是互相之間通了幾封信,用來拖延時間用的,算是無心之失。可他偏偏沒想到,這可是犯了忌諱。
這一條罪名更大,就算皇帝相議和。甭管是真心還是假意,那都得召集大臣,一群人商量一下。到最後這事情能不能成還不一定呢。可袁崇煥膽子大,想到了這樣的辦法,覺得可能很有用,可能的確比直接用兵強多了,索性就做了,完全沒有考慮其他的事情。
這兩條,無論是哪一條拿出來,袁崇煥都少不了捱上一刀。但這些明眼人都知道,這些罪名那是次要的。袁崇煥當時做的時候做都做了,崇禎皇帝也都知道,也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算是過去了。可以說只要崇禎皇帝力挺他,他就算做的再過分,也是任爾東西南北風。
關鍵是袁崇煥後來做的事情遭到了猜忌,再加上其他人不斷的攻訐,連皇帝都看不下去了。最後新帳老帳一起算,可不就悲劇了麼。鬧的山宗的人費盡千辛萬苦想要為袁崇煥翻案,可是始終沒有成功。
在江湖上面,大多數人對於袁崇煥的死都是抱有可惜的態度。畢竟袁崇煥鎮守遼東戰功彪炳,打的女真人是沒有一點脾氣,乃是赫赫有名的戰將,自然被這些江湖上直來直去的人物所敬仰了。
一聽袁承志是袁崇煥的兒子,一群江湖人就立刻變得熱切起來。偶像的兒子,無論如何自然都要給三分面子的。先天上靠有個好爹,袁承志就佔了大便宜。
在其後,袁承志過人的身手這就不說了,在座的九成九沒有他厲害。背景就更不用說了,師承華山派神劍仙猿穆人清的徒弟。華山派可是老牌大派,門人弟子個個名震一方,也不是他們可以抗衡的。
當然了,現在來的也不是什麼大門派的人。什麼少林武當峨眉之類的頂尖門派,那是一個都沒來,可能是覺得有些跌份吧。畢竟這是綠林豪傑選盟主,說的不好聽點的,那其實就是一群混**的人選帶頭大哥。
算起來,袁承志的背景有了,身份有了,身手也有了。再加上金龍幫幫主焦公禮,程青竹,沙天廣等等幾個勢力雄厚的人,聯名推舉袁承志為盟主。雖然競爭者也有,但袁承志無疑是成為盟主機會最大的那個。
第四十二章先抓哪一個
袁承志作為盟主,也不是沒有人反對的。既然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