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犯法了嗎。
其實,吳明的說法一點沒錯,這的確就是關係錢的事情。這詐騙罪,不就是因為給對方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嗎。又不是什麼殺人放火之類的,歸根結底,還就是錢的問題。
不過,現在又有點不對了。畢竟,這現在已經立案了。根據合同內容,按照法律程式,張玉龍已經被認定曾經是故意欺騙。恩,就算是現在賠錢,但是還是有一定的法律責任的。因為,那張合同,是被張玉龍的助理,還有原告方的有意疏忽下,做了手腳的。
“沒錯,如果現在能賠給對方十億,雖然還不至於能得到無罪釋放。但是,如此一來,就能使得對方不受任何經濟損失,我哥的罪行那就可以大大的減輕了。如果,能把那個劉玉華抓回來,或者是讓原告放棄控告,那我哥哥就能沒事了。可是”
張雨欣的話的意思,大家已經明白了。這些事情,對於她來說,那都是不可能的。先不說那十億塊錢的鉅款,她沒有辦法拿出來。至於抓劉玉華,也就是張玉龍的那個助理,人家已經跑到國外去了,怎麼抓啊。至於最後一個,想要人家不告了,這更是不可能。
“啊,雨欣姐,那現在該怎麼辦啊。這十億可不是十萬啊,還有,這劉玉華,哎”
顯然,這林曉彤也是明白的,這事情實在都是難如登天,她心中一聽,那也是沒轍了。
“雨欣,你確定,只要能賠給對方十億,還有能把那個劉玉華抓回來,你哥哥就會沒事了”
本來,吳明還以為這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啊,誰知道,竟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