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滋味。以後兩人就常常來往了。
從被卜奎“捉雙”之後,閔青蓮一直悶悶不樂,稱病不上班。痛愛女兒的媽媽,摸摸女兒的腦袋,不發燒,問她什麼地方不舒服,她也不說;讓她去醫院,她又不去。
千問萬問,女兒不說話,媽媽只好把丈夫找來,女兒怕爸爸。
“我看你什麼病也沒有──到底出了什麼事?你說!”
女兒哼吃了半天,說:“他,他……要跟我離婚。”
關於離婚問題,老夫婦私下商量過,青蓮父母有不同意見。老岳母從道德角度考慮,認為都三十來歲了,離婚名譽不好,人家一聽說離過婚的人,誰還要呀!
老岳丈不以為然:“當初我就不同意這門婚事。這是歷史性的錯誤。”
老岳母說:“當初不是看著他是張敬懷的秘書嗎?人家給省委書記當秘書,用不了三四年就提拔了。可是他當了這麼多年秘書,還是伺侯人的小秘書一個。”
青蓮呢?她本來也想過離婚,但離婚的理由卻不能向父母說出口。
爸爸驚一聽“離婚”二字“啊?”叫了一聲。因為卜奎被任命為林鋼為副總經理兼黨委副書記的省委檔案,他也看到了,隨後說:“這個小崽子,升官了,要當陳世美呀!我打斷他的腿!”一隻不鏽鋼手杖把地板敲得通通響。
青蓮不得不說出部分真實:“那也用不著,他不是一個男人,他無能……”
老爹一聽,明白了,這才冷靜下來。
可是怎麼離法呢?老爹在考慮:離婚當然得去法院。什麼理由呀!總得有個原因吧!最為現成的理由是“感情不合”,但,要離,必須是女兒首先提出,由女兒當原告。不然,他一個警備區政委的女兒叫人給“甩”了,豈不有失體面。
“這小子在哪裡?”
“他到林鋼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