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想越不甘心,程希放下菜刀,氣哼哼地走出去,叉著腰,正要義正詞嚴地發表一次演講,突然發現二小已經從豎直狀態變成躺平。那張自己打算當擺設的婚床,二小齊整整地倒在上,睡著了!程希一口氣憋住,看著二小齊頭躺著的樣子,心裡的古怪不知道該怎麼抒發。
忘了,枇杷酒也是酒啊!
作者有話要說:那個,北大附中的朋友,本文真的是架空,沒有任何影射。
初為大學生的舅舅
給二小蓋了被子,脫了鞋,程希推了一把,二小就自然而然地翻了個身,從橫躺變成了順躺,各自沉沉睡去。
這應該不是喝醉吧?就算一個人酒品好,也不至於叔侄倆酒品都這麼好才是。程希細細看了看臉向自己這邊的武振邦,果然是兩個黑眼圈。剛才見面太興奮,沒注意到這些細節。這兩傢伙這兩天都做什麼去了?累成這樣?難道真的是在找自己沒找到?程希有些納悶。
不過,既然累了就睡吧。程希索性取了圍裙,決定不在屋裡做飯了,不然一定很吵,讓他們睡不好。三月的天氣涼涼的,正是睡覺最好的天氣。程希不想打擾他們的好夢。
把莊園做好的菜一盤一盤地拿出來放在桌上,不方便起火悶米飯了,就拿出一厚沓玉米薄餅當主食。想了想,把早上拿出的那一罈子枇杷酒拿出來,同樣放在了桌上,因為自己和二小喝了不少,再加上給王教授灌的兩瓶,所以所餘不過小半罐,到時可以讓解信誠帶回去給他的舍友嚐嚐鮮。
又拿出那本自制的記事本,繼續未完的工作,才寫了一頁半,就聽見門嘎吱一響,把記事本往莊園裡一丟,抬頭就看見解信誠略帶興奮的臉。他張嘴正要說什麼,程希連忙把食指放在唇間,做出“噓”的動作,解信誠一愣,順著程希的動作看過去,正好看見武振邦睡得正熟的臉。
“咦,他倆怎麼來了?”解信誠洗了手,拿起筷子,邊吃邊問。
程希把剛才二小說過的話又重複了一遍。解信誠聽著皺了皺眉,筷子停了一下,說了一句:“沒關係,希希開心就行。我還擔心在大學校園裡希希沒有朋友會寂寞呢,現在算是有一點放心。這倆小子雖然……但對你還算純樸。”
啥叫對我純樸?程希心裡彆扭了一下解信誠的用詞。抬眼看著他,突然笑起來:“舅舅,你這身打扮可真有範兒,走出去肯定人人都覺得你是當官的。”說著,指著解信誠中山裝的前兜裡插著的兩隻鋼筆,笑不可支。
程希想起前世對八零年代的一個笑話。說是胸前插一隻鋼筆是文化人,插兩隻鋼筆是當官的,如果插三隻鋼筆的話……那是修鋼筆的。程希雖然沒見過修鋼筆這個行業的人物,但還是覺得這個總結著實有趣。算是這個枯燥時代裡少有的娛樂精神。
解信誠低頭看了眼自己的兩支鋼筆,也笑了。這算是一種時髦的打扮方式,就象夏天的時候在白襯衣前兜裡塞一包大前門,有意讓大前門的煙盒圖案從白襯布裡透出來一樣,擺的就是這個款兒,程希的話說,就是低調的炫耀。
在程希大笑前,解信誠的這個插筆的行為有多少是虛榮心作祟,解信誠自己也不知道。但畢竟是個年輕人,可以得到眾人的矚目,目光中多少帶著些羨慕甚至妒嫉,都是件讓人充滿快意的事。可是,這事一拆穿,解信誠突然覺得自己有些好笑。如果自家六歲的外甥女對自己的這個行為的評價都是幼稚好笑的話,那麼,之前的那些自我感覺良好說不定就是錯覺了。虛榮,是很大的引誘。解信誠不得不承認,哪怕是這樣的小事上,還是反映出自己大大的不成熟。
解信誠抽出鋼筆,其中一隻正是馬先生送給他的大學禮。他沒買鉛筆盒。這個時代的鉛筆盒都是鐵皮盒,上面也沒有後世那些花花俏俏的卡通,只是乾巴巴地鍍了一層防鏽漆,一個紅太陽放光芒的紅色圖案,一點都不好看。可就這樣的筆盒,也有很多人用不起。解信誠倒不是用不起,他做為一個大學生,他總覺得那些東西都是小孩子用的,他用起來覺得面子過不去。所以,現在把筆拿下來之後,直接就放進了書包的角落裡,小心地塞好。
“舅舅,你不是會做衣服嗎?那些布,剩下的邊角料,你可以做一個筆袋嘛。免得把筆到處放,丟了的話,馬先生會罵你的。”程希倒不是想要開發什麼新產品,純粹是看不得解信誠小心翼翼的樣子。
解信誠眼睛一亮,轉頭看了眼睡得正香的二小,拉著程希走到最裡面:“來來來,我們進莊園。”
莊園的時間要長些,解信誠在程希的講解之下,一口氣做了四個筆袋,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