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1 / 4)

那位前任來後就遵照戶籍規定,把他們的奴籍給入到了府衙,因為前任知州是意外身亡,官府要調查排除嫌疑,還把這些奴才們圈禁了幾天。等案情清楚以後,前任知州夫人倒是帶著自己丈夫的遺體歸家去了,可是也不知道是傷心太過,還是誠心發難,只帶走了自己的陪嫁,把平素就跟自己不對付的婆家人都留下了。

主母走的時候,根本就不提他們的名字,他們這一干奴才戶籍入了這裡,自然是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最後就留了下來,跟那些官衙裡原本的奴才一樣,順勢就伺候了錢元脩一家人。

別的人先不說,只這秀兒有意思,聽到郭燕說要讓她們自選出路的時候,遲疑了半天,竟然說想嫁給吳年,令郭燕頗感意外。

秀兒容貌秀麗,本就是原來的主家養來給男主子暖床的,等伺候錢元脩的時候依然會有爬床的念頭倒也不怪她,人家這是愛崗敬業,時刻不忘記自己的本職工作。

不過她比巧兒心眼多,見郭燕和錢元脩之間容不下人,想到自己前任主母走的時候的絕情,那還是自己伺候了幾年的主子,多少還有點香火情,就能夠這樣,郭燕可是憑空掉下來的,沒有一點交情,萬一惹怒了她,自己的下場可想而知,秀兒思索再三,覺得還不如趁早選擇出路的好。

只是她們這批人跟著過來伺候主子,卻把主子的命給伺候沒了,雖然主子的死跟他們沒有直接關係,卻也不敢回家,原本她們還抱著希望,託人帶信,讓家裡人求求主子,過來接他們,可後來家裡的人冒死傳了信過來,讓他們安心在這裡待著,千萬別回去,否則也是死路一條。

想想也是,自己伺候的主子沒了,她們還好好的活著,主子奶奶又先回去了,還不把責任都往她們身上推?回去也是受死不說,還得連累家人跟著不受人待見。再說,就算是求了郭燕把她送回到原主人家,也不過是配給小廝奴才,連生下的兒女一起,依然是做人奴才的命,倒是難得會遇到跟郭燕這樣,願意舍錢貼嫁妝,放還她們自由的主子。

秀兒在聽到郭燕許她們自由的話以後,倒是想起了吳年。

吳年父子跟錢元脩一家,碾轉相隨,不是一家人卻也跟錢元脩一家情誼深厚,相處融洽,雖說是打工幫傭,卻是自由身,又依附著郭燕一家,在做完自己的工作以後,還可以做點兼職貼補家用。

宰相家的門房七品官,大樹底下好乘涼,吳年父子是錢元脩身邊最得力的左膀右臂,如今也是益州府的紅人,出門在外,也是一堆人奉承,他們沾了錢元脩的光,將來也前途無量。

吳年父子早不是窮的娶不起媳婦的人,他們光棍至今,是因為挑媳婦挑花了眼。

因為吳年父子很得錢元脩一家人信任,吳年也經常替錢元脩傳話給郭燕,因此秀兒倒也見過他幾回,對於這個外表憨厚的小夥子印象極好,只是她卻是奴才身,根本就不敢提這件事情。

郭燕想到吳仁父子當初被錢元脩忽悠來的理由,笑眯了眼,自己家裡還真是欠人家兩個媳婦,如今人家大姑娘都提出來了,自己還能夠在裝迷糊不成?

郭燕讓秀兒稍等,回頭問過吳年父子再給她回話,秀兒當著這麼多人面說出來,自然是沒了退路,聽到郭燕說考慮,只好七上八下的回屋等訊息。

好在吳年父子眼光也不是真的高,只是他們對女人不大瞭解,生怕選錯了老婆亂了家庭,才一直拖著,聽到郭燕提起秀兒,自然是打聽人品如何。

郭燕對這姑娘印象不錯,自他們來的頭幾天秀兒在錢元脩面前晃了兩回,見自己面色不好看,立即就成了隱形人,是個懂得眉眼高低的穩重人,就衝她會提出願意配給吳年來看,也是個敢作敢當的女子,將來當家理事,也是一把好手。

吳仁父子對郭燕信任不疑,見郭燕認可了秀兒,當即表示同意這樁婚事,郭燕回頭又告訴秀兒,吳年已經不小了,既然雙方都同意,就趕緊操辦起來,錢元脩給秀兒除了籍,郭燕給秀兒額外添了一份豐厚的嫁妝作為陪嫁,給他們在前院劃了個小院子做新房,風風光光的給他們舉行了婚禮。

雙方都沒有別的親人在此,錢元脩、郭燕夫妻又當女方家長,又當主婚人,就這麼替他們完了婚,男女主人翁終於幸福美滿的生活在了一起,錢元脩也算是兌現了一半的諾言,給吳年娶了個老婆,最後的最後當然是皆大歡喜。

第四十二章

只是像秀兒這樣想得開的畢竟不多,吳年那樣的好小夥即使還有,人巧兒姑娘就看不上,還跪下使勁的磕頭,哭的跟死了爹孃老子似的求郭燕,“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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