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部分(2 / 4)

小說:阿奴 作者:莫再講

阿錯和古戈反對無效。阿錯後來想這樣也好,阿奴這次出來,死了兩個表哥,失蹤了三個,特別阿巖身份貴重,她回去還真不好交代,不如跟羅桑先去洛隆宗,明年他成年了就可以出來看她。

臨分手時,阿奴交代了一大堆事情,給哥哥弟弟和大長老的禮物(羅桑酸了一把,他沒有份),還有給拉妲和阿吉拉的,一份份不要弄錯;路上要小心,特別是經過博窩嘎郎王的領地,嘎郎王人不錯,但是手下人喜歡搶劫,沿路都是土匪。說到這裡,阿奴又把之前收到的珠寶禮物分給阿錯,萬一碰上那批人,可以當過路費。阿寶跟著阿奴走,阿蕾抱著她哭了一陣,約好明年一起回鄉。

兩撥人走出草原後各自分道揚鑣。

阿奴他們一路往西而去,這一路遍地是野羚羊野犛牛野馬野兔馬雞,還有各種鳥類,草原上最多的是‘七比’(旱獺),旱獺整個就是特大號的老鼠,經常在它們的洞旁瞭望,兩隻手鉤在胸前,像是作揖拜佛的祥子,因此吐蕃人從不傷害它們。據說要是傷害它們的話,它們還會流淚哭呢。表面上很令人同情,但實際上它們乾的大多是壞事。它們把一個草原挖的千瘡百孔,而且還把這些洞窟在地下全都連在一起,就像是一個地下城市。騾馬有時候一腳踩下去,窩就塌了,導致騾馬經常崴腳,馬幫的馬傷了腳不能走路,要是在沒有人煙的地方,那就是死路一條,所以趕馬人特恨旱獺。

夏天的高原到處是各種野菜,益西多吉知道漢人吃不慣吐蕃的食物,有時就叫人去挖野草,加上肉和糌粑燉煮,做成一種叫做‘土巴’的稀粥,很美味,沈嘉木等人能改善一下伙食。有的野菜味道不錯,最美味的是有一種像竹葉的野菜,苦涼苦涼的,還有一股清甜味。

劉仲歇了幾天,看見山就頭疼,抱怨連天:“每天就是爬山過河,過河爬山,什麼時候能走完。”

往洛隆宗去的路上是成片的山頭,這些山高可摘星,所謂的路只是人馬踩出的羊腸小道,如一條直立長蛇一般,非常陡峭,一路上沙石不斷的滾落,每走一步都要很用力的穩住身體,以免掉落懸崖。“上山嫌腿長,下山嫌腿短”,每日裡都走的戰戰兢兢,兩腿發抖。劉仲探頭看見山谷裡星星點點的白色,好一會才醒悟過來那是骨頭,也看不清是人還是動物的,想起一路上看見的森森白骨,他打了個寒噤。

劉仲認為傷好了,可以自己堅持走,如此危險的路不需要再躺在擔架上連累別人,眾人拗不過他,只好同意。他終於靠自己爬上一座山頂,暢快的哈哈大笑,笑聲迴盪在千山之巔,周圍的積雪簌簌而落,多日積鬱一掃而空,自得之餘他準備轉頭跟阿奴炫耀,卻看見阿奴的臉色大變,隨後他耳朵裡轟隆轟隆的響,什麼也聽不見,身上的血液都往下墜,摸一摸臉上麻木一片,已經沒有了感覺,他倒下去之前,只看見藍天上嵌著冷冷的太陽,這裡連太陽都不熱,暈過去的時候他想。

眾人連忙將他抬下山,羅桑給他灌了幾口藥酒,劉仲不久甦醒過來,他感覺血又都流回身體,從此他被眾人強制躺在擔架上,一路到了那曲河(怒江上游)邊上。

沈嘉木左腳後跟長了雞眼,每走一步痛的鑽心。羅桑將他的腳浸入佳姆俄曲河水裡,河裡的水都是融化下來的雪水,冰冷刺骨。過了一會,拿出來時已經是蒼白一片,羅桑捏了一下,問道:“疼不疼?”

沈嘉木笑道:“不疼,已經麻木了,真舒服。”

羅桑嘿嘿兩聲,阿奴遞過一把已經烤過消毒冷卻的刀給羅桑,然後擋著他,指著遠處的彩虹對沈嘉木道:“先生,那邊肯定下完雨了,看看,彩虹都出來了。”

沈嘉木一看,的確,一條彩虹橫亙在前方,美輪美奐,他登時忘記了腳還在別人手上,詩興大發。

羅桑見沈嘉木注意力轉移,快速用刀將雞眼挖下來,刀很鋒利,腳上的神經已經麻木,沈嘉木根本感覺不到痛楚,還沒想好詩怎麼寫,雞眼已經被挖掉了。

沈嘉木這才發現這一對無良的父女居然不聲不響的在自己腳上挖個了洞,嚇得臉發白。

劉仲幸災樂禍了好一會。

後來他發現自己也長了一個,苦著臉不敢說,最後被沈嘉木發現,他記恨劉仲取笑自己,直接將人拎給羅桑,這回連注意力都沒有轉移,眼睜睜看著羅桑用刀生生挖自己的腳,雖然不疼,劉仲卻滿頭大汗。

終於他們走到了洛隆宗,沿著那曲河走進小城的時候,人們大聲歡呼,喜氣洋洋。

第二十九節 安家落戶

更新時間2010…3…28 8: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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