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長大成人了。”
長孫晟有些奇怪,“你們認識?”
染干重重拍了拍楊元慶肩膀笑道:“七年前我去京城迎娶安義公主,在都會市遇到這位小兄弟,頗有緣分,沒想到我們又見面了。”
他忽然想起還不知楊元慶的名字,不由有些尷尬地笑道:“我們雖有緣,我卻還不知道小兄弟的名字。”
楊元慶微微一笑,拱手道:“我叫楊元慶,現是隋軍大利城主。”
啟民可汗眼睛驀地瞪圓了,驚喜道:“原來兩奪達頭金狼頭大旗的楊將軍就是小兄弟,我久聞大名,沒想到竟然是故人。”
“楊將軍還是。。。。。
長孫晟笑呵呵剛要說楊元慶還是楊素之孫,卻看見楊元慶的眼色,他會意,便改口道:“他還在五年前對達頭的戰役中射傷達頭,奪其王旗,是我隋軍邊塞的後起之秀。”
“哼!就憑他,能射傷達頭?”
染干身後傳來一聲嫉妒的冷笑,楊元慶這才發現是一名十六七歲的突厥少年,衣著華麗,手執一把金背射鵰弓,長得濃眉碧眼,相貌粗獷,身材魁梧,尤其雙肩極為寬闊。
染干回頭一聲怒斥,“咄吉,不得無禮!”
他歉然對楊元慶道:“這是我子咄吉,草原粗人,不懂禮節,楊將軍見諒!”
楊元慶笑了笑,他兩奪達頭金狼頭大旗的事蹟早已傳遍草原,有人崇拜他,也有人嫉妒他,咄吉明顯就屬於嫉妒一派,楊元慶早已習慣,他不會把這種事放在心上。
站在這裡說了半晌的話,長孫晟佯怒道“可汗,一杯馬奶酒都捨不得給嗎?這可不是突厥的待客之道啊!”
染干恍然,他連聲道:“快請!快請!我已準備了豐盛的酒宴,歡迎遠到的貴客。”
。。。。。。。。
第二十四章 草原天鵝
‘嗚~嗚~’
號角聲傳遍了突厥各大營帳,這是啟民可汗召集部落首領的號角聲,突厥人以部落而居,大部落裡有小部落,小部落中又有細分,以血緣為紐帶,大小部落林立,啟民可汗出身突厥王室,血統高貴,同時也是幾十個大部落的共同盟主。
這次染干是出來春獵,帶的人並不多,只帶了一千侍衛,另外還有各個部落的酋長和他們的妻女,所有衛士加起來,只有三千餘人。
染干在最大的一頂穹帳內舉行了盛大的宴會,穹帳內裝飾華麗,地上鋪著厚厚的羊毛毯,帳壁上掛滿了各種鮮豔織錦,招待客人所用盤碗都是上好瓷器,甚至帳角還有兩個一人高的越州青瓷花瓶,這些是隋帝楊堅送給他的禮物。
此時大帳內已擺滿了一圈低矮的胡榻,榻上鋪有細軟的羔羊皮,並配有小桌,一般突厥人都是席地而坐,最多鋪一張羊皮,但今天有貴客,啟民可汗特地命人搬出胡榻,以示尊重。
胡榻上各坐一名突厥酋長,有鬚髮皆白的長者,也有孔武有力的青壯,或高或矮,或胖或瘦,大都留著突厥人的翹鬍子,每個人的眼中都充滿了熱情和真誠的笑容。
大帳裡只能坐最尊貴的客人,只有長孫晟和楊元慶兩人就坐主帳,並不是因為楊元慶和啟民可汗有私交,而是因為他是領隊將軍,長孫晟只是朝廷使者,而楊元慶才是代表軍隊的使者。
蘇烈和其他隋軍士兵則去別帳喝酒接風,突厥主人自有安排。
“楊兄弟,你突厥語好像不錯嘛!”染干笑道。
楊元慶微微一笑,用熟練的突厥語道:“在草原呆了五年,不會也會了,不僅能說突厥語,我還能書寫突厥文字。”
他在草原多年,早已入鄉隨俗,和突厥人說話不用謙虛客氣,會什麼就說什麼,坦坦蕩蕩,太過謙虛反而是一種無禮,眾人對他會說突厥語並不在意,但他居然會書寫突厥文字,大帳中絕大多數酋長卻不會,引起酋長們一片驚歎,染干的兒子咄吉撇了撇嘴,對烏圖低聲道:“中原人也就能讀讀書,論騎射,差遠了,我就不信他能射傷達頭?”
烏圖是染干手下有名的勇士,他坐在大帳門口,顯得有些心不在焉,他不時探頭向帳外望去,忽然,他眼睛亮了,只見兩名突厥少女託著酒壺姍姍列隊而入,為首是名十五六歲的少女,頭髮盤成小辮,面板白皙,眼睛像寶石般明亮。
在她身後是另一名突厥少女,身著豔麗的流蘇裙裾,年紀約十二三歲,身材修長,眉眼和前面的少女長得很像,眼睛也同樣亮如寶石,鮮紅的嘴唇上帶著迷人的微笑,臉色紅潤,就彷彿初升的朝霞。
她們穿著鑲有金邊的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