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部分(3 / 4)

小說:海棠春 作者:做男人挺好的

窗戶,讓他呼吸到新鮮的空氣。我沒有他說的那麼好,但我也感覺,和他聊天很愉快,他對我敞開心扉,是對我的信任,他把我當朋友看待,讓我感激。他是個事業有成的男人,也很善解人意,只是,為什麼好男人,總是別人的丈夫呢?

好的女人如明珠,好的男人如寶石,但人與人之間,相遇的時間總是不對,要麼太早,要麼太晚,要麼不在一個方向。方先生之所以讓我欣賞,除了他的文質彬彬,還有他的責任心,雖然他和別的男人一樣,在女人面前“訴苦”,說婚姻不幸福,但他明確表態,並不想離婚,說明他沒有故意欺騙我的本意,比起那些動輒說馬上辦離婚的男人,要真誠得多。我很清楚一點,當一個男人很輕易的拋棄前妻,那麼,將來他也有可能拋棄你,喜新厭舊和見異思遷,對他來說並不陌生,這種男人,最愛的永遠是他自己,別人都無足輕重,他的感情是不長性的,許諾也是不真實的,可能你還沒完全接受他,他的身邊已有了別的女人。我吃過虧,自然在感情問題上比較慎重。

方先生是高老闆的朋友,基於這一點,我接受他的速度較快,“物以類聚,人以群分。”高老闆的為人我知道,想必方先生也差不到哪去?方先生暗示過我,他想找一位情人,紅顏知己式的,懂他,喜歡他,又不影響他。我明白,方先生對我有意,我在猶疑,要不要做他的紅顏?情人好做,紅顏不是那麼好當的,得有分寸,經濟方面也未必有回報,而且,我和方先生不可能有結果,不是說他不離婚,我對他也沒有愛情,只是好感而已。我不想變成一個陪襯的花瓶,我需要的有情有意的男人,那才是我的港灣。如果他只是一個“候車亭”,我需要進去暫避風雨嗎?要不要堅持“寧缺不濫”?要不要堅守“潔身自好”?我舉棋不定。

深秋時節,蘇州有一年一度的天平紅楓節,我在方先生的陪同下,遊覽了享譽中外的天平紅楓。“停車坐愛楓林晚,霜葉紅於二月花”,果然如此,燦若雲霞、層林盡染的紅楓,讓人陶醉於山林之中,我的情緒也被紅楓感染,充盈著澎湃熱情。人生,是否應當有這種燦爛的顏色?我還是一個青春女孩,應該激情奔放,沒必要束手束腳。想起吳芳玩世不恭的生活方式,想起她輕鬆地從男人那裡大把撈錢,使我既譴責又暗暗羨慕。我的身體條件,並不比她遜色,但我的生活平靜如水,波瀾不興。我明白,貧窮不是出賣肉體的理由,然而,在世俗面前,我刻意維護的尊嚴,薄弱如一頁紙,用力一捅,說不定就露出一個大窟窿。

方先生請我吃了晚飯,又在新島咖啡喝茶。我們很隨意地聊天,也聊一些私人話題,沒有拘束的感覺,這是我打工以來,第二位讓我感到親近的男人,第一位當然是張總。我講了自己的打工經歷,按摩師的生活,使方先生聽得入了迷。我沒說做私活的事情,但相信方先生心知肚明,在那種場合,能做到出淤泥而不染嗎?當我講到南潯的一段,特別是阿蘭病逝的經過,傷心得差點落淚,方先生也噓嘆不已。他沒看過“情動蘇州”那檔節目,正因如此,我講起這段往事時,他的感觸更深一些。

方先生講了他的初戀,她是他的初中同學,很漂亮,他給她寫過幾封情書,後來,女同學沒考上高中,在家務農了,而他考上了蘇州中學。她感到了壓力,可能感覺配不上他,主動和他斷絕了來往。他寫給她的信有去無回,他去看她,她避而不見。當他拿到大學錄取通知,想去向她報喜時,才知她有了物件,未婚夫是個現役軍人,“軍婚”,是受法律保護的,他只能知難而退,這段初戀就畫上了句號。大學畢業後,他在銀行工作,一位女同事向他伸出橄欖枝,當時,他剛參加工作,也沒什麼社交,那位女同事追得緊,還找到他的家裡,兩人就同居了,隨後就結了婚。不久,兒子出世了,但妻子的脾氣漸長,有時在單位,為了雞毛蒜皮的小事和他吵,鬧得他很沒面子,他感到很壓抑,就不顧家人的反對,辭職創業,開了一家小型印刷廠,打下了事業基礎。

晚間十一點左右,我說要回家了。方先生開車把我送到租處樓下,我沒邀請他上去,太晚了,請他上去會有曖昧的意思。就算我和他會發生什麼,我也不想這麼快就開啟序幕。如果他真的對我好,我願意做他的情人,願意靠在他的肩膀上喘口氣,我也渴望得到溫暖的愛護。我有權力主宰自己,靠近或者放棄。我並不想因為方先生的原因,高老闆會給我更多照顧,我只想在蘇州生活的歲月,有他的陪伴,可以使我有更多的信心面對現實。

方先生站在車旁,並沒有馬上離開,而是看著我上樓。我走到二樓的房門前,發現了異樣,門鎖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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