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8部分(2 / 4)

小說:遠東之虎 作者:京文

,依然沉穩如山般的吃酒任新霽不由得感嘆!果然是總司令他家老子,這份鎮定就難得!這南京可是龍潭虎穴啊,那位委員長想著對付東三省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

只不過收買無力、武力不行,這才作罷。

屠三炮倒是舒服了,可某位從蔣中證公館裡出來的人便頭疼了。他便是此次的審判長——李烈鈞!而和他一起頭疼的,還有審判官鹿鍾麟、朱培德。

作為早期的元老,李烈鈞是有著自己的訊息渠道的。陝西的變故他不是不知道,這種事情一旦爆發造成不可挽回的事情毫無疑問他李烈鈞將是首當其衝的黑鍋物件!

但若是不審判,那也不成!推辭不掉了,現在若是退縮了也不符合他的行事風格。一咬牙,李烈鈞還是決定明天就開庭!早了早好!

1936年12月31日,南京國府開庭審判西安事變之主要人物——張學良!已經宣佈“休息”和“迴避”的蔣中證自然沒有到場。

甚至連心腹也沒有派來,這讓李烈鈞有些疑惑。

開庭後,李烈鈞提出因張學良乃陸軍上將,所犯又系未遂罪且有悔過之意,乃破例讓他坐下。但張學良卻僅僅是點了點頭並無笑容亦無憤怒。

事先審判官鹿鍾麟為避免張學良在受審時難堪,提出將例行要問的姓名、年齡、職業、籍貫等項知事省去,由會審書記官代填了事。李烈鈞認為言之有理。於是審判直接進入了舉證、問答的過程。

這個過程,據《李烈鈞自傳》記:“學良顏色揚揚如平常,答詞直率無忌。”

乾巴巴的庭審進行了一會兒,李烈鈞宣佈休庭。複審後,整個審判結束。過程不過是一個多小時。李烈鈞隨後將整個審判過程通報南京國府。

最後經過審判長李烈鈞和審判官鹿鍾麟、朱培德的一番討論,李烈鈞將審判經過分別呈報國府中央和國民政府。宣佈判處張學良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民權利5年。

呈報了之後,李烈鈞深深的鬆了口氣。事以至此,自己能做的都做了。剩下的該怎麼進行自己是管不了了。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當天下午蔣中證便向南京國府呈請對張學良的特赦,要求“對張免於處罰”。當然,這是要經過“討論”的。

審判結束的下午,王侃等人早早來到李烈鈞住地等候訊息。李烈鈞的汽車剛到,大家就圍了上去。李烈鈞下車的第一句話就是:“張學良。好角色!”

王侃急問蔣中證是否會殺掉張學良,李烈鈞沒有作答,只是一面搖頭。一面嘆息。

呈報上去後,李烈鈞的秘書雷嘯吟問起有無不便宣佈的內容,李烈鈞戲謔地自我解嘲:“沒有什麼別情,只是我因此升了一次官而已!”

鹿鍾麟更是氣惱地口不擇言:“立法毀法,在其一人!!”

鹿鍾麟罵的確是心有所感,你蔣中證本來就是夾私報復!我們給審了,你轉過頭便假惺惺的申請“特赦”!推動審判的是你,轉頭要“特赦”的還是你!你這是把法律當成自家小狗玩兒呢?!

1936年的元旦過去,照著西曆1937年的鐘聲終於敲響。而在東三省辦事處聽到了張學良被判有期徒刑十年的訊息後。三炮嘴上掛著一絲冷笑繼續自斟自飲。

1937年1月4日,國民政府召開內閣會議。由蔣中證主持,而其核心議題便是是否准予對張學良的特赦。

原本李烈鈞、鹿鍾麟真準備冷笑著看蔣中證去演戲,結果卻大出他們的意料!何應欽、孔祥熙等蔣中證的嫡系毫不猶豫的同意了特赦!

但“鑑於張身為副司令而行為不端,實屬需管束之人。是以當以軍委會名義將其嚴加管束!”聽得這段話。李烈鈞有些不寒而慄!這可不僅僅是要判刑了!這簡直就是無限期的囚禁啊!

鹿鍾麟等人聽到何應欽如此說,也不由得臉色陰沉!你要真特赦也就算了,你這麼幹明顯是對於我們判他十年不滿意!想要終身監禁呢!

事實上,他們還真猜對了!歷史上蔣中證就是等於把張學良給終身監禁了。直到他自己死了,還要求兒子蔣經國不許將張學良釋放!

不過這次。卻是完全不同了。蔣中證嘴中含著苦澀,此時他考慮的是要真能將張學良關上十年便好。可惜的是,他也知道這不可能。

虎視眈眈的國防軍和東北軍、十七路軍絕對不可能就這麼看著自己把張學良給關起來。

“張漢卿觸犯國法,雖有悔改之意卻也不可輕饒。前東北軍輔帥張作相現在隱居在天津,而且是他叔父,便將張學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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