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部分(2 / 4)

是演戲!我吻她就象她吻我一樣,我們都是演戲!”

“但是……但是……”林可兒的臉更紅:“你和她曾經……相愛過……”她並不知道報社的報道是不是真的,但既然都在這麼說,就不是不可能的事吧。

“那都是過去的事情了!”秦紹鋒說。

林可兒聽到這句話,心裡卻不是滋味,她看得出來,從於青瑤進駐片場以後,他們兩人常常站在一起交談,從來不避嫌疑,不象林可兒和秦紹鋒,為了避嫌,兩人在片場除了講臺詞,幾乎不聊天。

他們聊的話題很廣泛,於青瑤對秦紹鋒的關心溢於言表,從吃什麼,喝什麼,到喜歡看什麼球賽,誰和誰鬧了什麼笑話,哪個明星出了車禍,哪個明星傳出了緋聞,什麼都說,非常隨便和親熱。

她不知道他們之間有什麼樣的過去,也不知道他們又是怎麼分開的,但她再也不好意思問下去,她的心裡只在想著一個問題:秦紹鋒有沒有像抱她這樣地抱過於青瑤?有沒有像吻她這樣地吻過於青瑤?

應該有吧!既然他們曾經是戀人,既然他們相愛過,又怎麼可能不擁抱,不親吻?

林可兒的心裡更加難受起來。

看見林可兒不說話,秦紹鋒明白她的腦袋裡在想什麼。

“可兒,想知道什麼?”他柔和地說:“儘管問。”

“我不問了。”林可兒嘟嘟嘴。

“口是心非!”秦紹鋒捏捏她的臉:“好,現在還早,我給你講講我和青瑤的事情。”

擁著林可兒,秦紹鋒開始了講述。

107老子逮住你非弄死你不可

107老子逮住你非弄死你不可

於青瑤出道的時候,秦紹鋒已經是影視界的明星大腕了。

於青瑤演了一部電影,因為表演出色,外界的呼聲很高,很有希望奪取最佳女配角獎。

在頒獎前一天,她接到一個電話,說是組委會打來的,讓她到某賓館去,組委會負責人要和她談談。

於青瑤去了以後,才知道那人是組委會的負責人之一,姓洪,名叫洪世潘。洪世潘說,最佳女配角獎的名單已經基本上定下來了,是於青瑤和另一個女星最後爭奪,他有百分之一百的把握讓於青瑤獲獎,但有一個要求,他要於青瑤用她的身體來交換!

也就是說,只要於青瑤答應陪洪世潘一晚上,第二天的最佳女配角獎就非她莫屬了!

對於一個演員來說,只要有一次獲了大獎,就會名聲大震,後面的片約就會紛至沓來,然後順利成章做女主角,要不了多久就會名利雙收了,所以很多沒有名氣的女演員擠破了腦袋也想拿這種獎,拼命巴結討好這個要人,那個權貴,以圖用身體作籌碼,換取演藝之路的康莊大道,這也是演藝圈潛規則能夠盛行的原因!

但於青瑤卻不願意冒這種險,因為當時在這家賓館入住的都是第二天要在頒獎現場出現的重量級人物,萬一被人撞見了,拿不到獎是小事,自己的名聲將徹底完蛋,再也無法在演藝圈立足了!

見於青瑤不答應,洪世潘翻了臉,自恃他地位甚高,無人敢惹,竟然想強…暴她!

這洪世潘原也有些來頭,位高權重,被他威逼利誘在他身下喪失身體的女藝員不在少數,大多數被他霸佔後卻沒有得到她們希望得到的名利,但因為鬥不過他,那些女藝人只有選擇忍氣吞聲,悄悄地吞下這枚苦果。

也有少數不甘被他白白凌…辱而控告過他的女藝人,卻都無一例外被他利用手中的權勢和關係網將她們詆譭得一無是處,徹底掃出了演藝圈的大門!

對於青瑤這樣一個初涉演藝圈的新人,他認為她不敢反抗他,自然也是志在必得。

洪世潘將於青瑤堵在房間裡,威脅她如果當天晚上不陪他,她就別想走出這道門!

於青瑤伺機想逃,被他一把抓住,按在床上,撕破了她的衣服,於青瑤拼命掙扎,他騎在她身上,抓住於青瑤的頭髮,一邊罵一邊狠狠甩了她幾個耳光!

於青瑤被他打得暈頭轉向,躺在床上不動了,洪世潘鬆開她,開始脫自己的衣服,於青瑤見有機可乘,一個翻身滾下床往出跑,洪世潘急忙來追,於青瑤將門邊的拖鞋向他扔過去,砸在了他的額頭上,洪世潘惱怒地大罵:“臭女人!老子逮住你非弄死你不可!”

於青瑤非常害怕,逃出來順著走廊跑,她的衣服被扯爛了,衣不蔽體,不敢往外面跑,怕被街上的人看見她的狼狽相。因為惹不起洪世潘,也不敢呼救,又怕他追出來把自己抓回去,那樣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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