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在80年代末的華爾街人們看來,非常有新意的“既做高科技公司股價,又不給人留下破壞公司長期競爭力的壞印象”手段,在顧驁眼裡就特麼跟小兒科一樣。
比如,製造一些智慧財產權被侵權假象,來演得公司新開發或者新購入的專利很有市場競爭力、這部分至產權和無形資產價格應該被高估,從而推高股價……
這一招在歷史上,確實是由號稱過華爾街傳奇重整型CEO的愛德華.米勒完善出來的。
但是,顧驁後世在阿狸系的科技公司呆了多少年?
哪怕只是靠著從每天上下班坐地鐵時看的“36氪”、“知產力”這些行業公眾號上的一鱗半爪粗淺認知,都足夠他被N篇諸如《重大智慧財產權訴訟公告對上市公司股價影響剖析》之類的文章掃盲了。
後世從視覺大陸,到漢文線上,多少行業版權大佬都是靠著公示官司量來撐高股價的。
因為公眾有一種潛移默化的認知,那就是一家上市公司如果經常在智慧財產權侵權案子當中做原告,強勢索賠,那麼就應該調高對這家上市公司估值的預期——這說明人家智慧財產權庫裡的東西值錢,能被人頂著風險侵權。
相反,如果是經常被別人告侵權,那麼股價就容易走低。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也不能說大型跨國巨頭就可以跟很多商戰小說裡寫得那麼不在乎官司、可以隨便侵犯小公司智慧財產權、然後跟小公司打互相燒律師費的行徑來拖死小公司。
(當然很多商戰小說必須這樣寫,這樣才顯得那些科技開掛的主角,所要面對的竊取其成果的敵人有多麼兇惡,小說的衝突才顯得出來。為爽而犧牲真實性,我覺得是划算的。)
只能說這種行徑,在80年代之前,或許是可以的,90年代之後,因為資訊化和諮詢被資本市場響應的速度太快,大公司也是要臉的。侵犯你一個專利或許賺不到多少錢,但社會影響鬧大了,金融市場上損失一星半點,都比直接做利潤大得多了。(不過98%以上的智慧財產權案子公眾也注意不到,沒有炒作的話。公眾注意到的只是一個統計資料)
……
“呵呵,毫無新意。他以為這樣就能偽裝成像是真心想把王安電腦搞好?而不是騙人接盤、怕王安死在他手裡?”
基於上述的見識不對稱,顧驁在看到愛德華.米勒操盤後前兩週的操作時,忍不住哂笑鄙夷,也就不奇怪了。
“米勒的佈局有什麼破綻麼?不好抓他的證據呀。”被顧驁從舊金山喊來,共商大計的舒爾霍夫,皺著眉頭,沒能看出老闆所說的破綻。
舒爾霍夫做天鯤的總裁已經好幾年了,顧驁這次準備把CEO的頭銜也給他掛上,作為誘餌讓舒爾霍夫再努努力,幫他把王安的案子也拿下。畢竟顧驁自己一個人,沒法操盤那麼多細節。(很多公司沒有CEO也能正常運轉,有總裁也就行了。各個公司架構不一樣)
“就算有證據,我們缺乏合理的身份和渠道去揭露他。”一旁的彼得森提出了另一個難點。
彼得森掌握著黑石基金,在資本操作層面,顧驁還是需要彼得森幫忙的,不可能讓天鯤直接出面去跟花旗銀行買王安電腦的股份質權。
這一點很好理解,在華爾街有很多基金都是這樣的掮客。
遠的不說,就說彼得森本人和他的黑石基金——他們今年上半年,一直處於被盛田昭夫的索尼委託的狀態,幫助索尼完成了對哥倫比亞影業的收購,成立了“索尼影業”。
這就很巧了,歷史上87年這個點,舒爾霍夫原本應該是索尼(美國)的總裁,也是索尼收購哥倫比亞系那一票好萊塢公司的經手人。只不過後來因為索尼影業索尼音樂一度大虧,他被那些曰本本族人推出來背鍋,丟掉了去總部高升的機會。
憑良心說,歷史上索尼收購的時候被哥倫比亞系坑,還真不賴舒爾霍夫,主要是盛田昭夫本人買買買心切,一心想扭轉曰本對美國的文化劣勢,想強買一家好萊塢頂級發行商。
一開始舒爾霍夫的勸諫都生效了,別流露出太急迫的姿態,緩一緩,說不定還能壓價。可惜在高層一起吃飯的時候,盛田昭夫喝多了清酒,醉睡著之前長嘆了一聲:“我多想要一家好萊塢頂級片商”。
然後曰本人那種唯長官意志是從的熱血勁兒就上頭了,認為“這是即使背鍋也要送給盛田社長的禮物”,頂著哥倫比亞系21億美元的漫天要價強買了下來,血虧了一大筆。
現在算算,顧驁就算是要買王安電腦,全部預算加起來都絕對用不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