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
作者有話要說: 真正的勇士就要敢於把臉送出去,三誰?說話!
對不起,請問胸呢?
☆、開門,送快遞
歡慶和秦雲彥結婚有些日子了,具體多少天,她也忘了——她總是不記事的,至少看起來是一副不記事的樣子,她就記仇。
所以對大學時期佔盡風頭還不甘心,又來搶了她男友的校花學姐,怎麼能手下留情呢?
然而就算歡慶不打算手下留情,她也是不會自動上門找麻煩的,這不符合她身為總裁夫人的氣質。
就像幾年前,那位前男友,明明已經被小粉紅校花學姐拐跑了還要回頭朝她搖尾巴,說一些冠冕堂皇的對不起時,她也只是笑笑,語氣淡然,說得毫不在乎,“不就分個手麼?至於你這麼糾結?搞得好像是多大的事。”
那無辜而奇怪的眼神,著實讓她前男友被刺痛了一把。明明是甩人的人,分分鐘就被反殺了,做不成負心人,可真讓人糟心。
從那以後,歡慶再也沒有見過他,當然也沒有見過校花學姐。只是從別人的嘴裡聽聞,他好像是家道中落,從小有積蓄變成了身無分文,自然,校花學姐是要和他分手的。
失戀加失意,日子肯定是不好過。
歡慶嘆了嘆氣,人生就是這樣,大起大落。
從前她落在地上,而如今,不知道哪個手癢的大神潑了桶狗血在她身上,導致她瞬間從一個寄住在姨媽家裡的灰姑娘變成了白雪公主。秦雲彥來接她結婚的時候,她那姨媽的女兒也就是平日沒事喜歡在歡慶面前炫一炫的表姐,驚得眼珠子都落地了。
當然,最讓歡慶暗爽的還是,在結婚一段日子後的某一天,她在一個商場門口見到了前男友。那一臉的滄桑,本是和歡慶差不多的年紀,卻有一副好像被歲月雙倍地狂草過的脆弱身形,至今想起來都讓人十分惆悵啊。
歡慶必須不會和他打招呼,她只是踩著高跟,翩翩然拎著從商場隨意購買的那些她不認識的牌子的服裝和首飾,一臉的雲淡風輕,坐進了秦雲彥的豪車,是的,必須是豪車,否則一點都不解氣!
順便,心情大好地親了秦雲彥的臉,那吧唧一聲,直把秦總的下巴都拽下來了。
她再也沒有看他一眼,就這樣決絕而無謂地駛離了關於這一位前男友的那段狗血青春。
大多數人習慣於懷念,懷念過去,懷念美好,懷念青春。
歡慶習慣於丟棄,丟棄狗血,丟棄過去,丟棄傻逼。
反正這些東西生活中多得是,今天丟棄明天還會來的,源源不斷。至於青春麼,就算給你了,你留得住麼?所以不如丟棄。
歡慶這樣的性子,秦雲彥一定是看在眼裡的。
他身為一個含著金湯匙出生的貴公子,符合所有年輕俊美又多金的總裁設定。
在所有同齡人擔心自己零花錢不夠用的時候,他永遠在苦惱上個月還多出來的零花錢到底該用在哪裡。久而久之,他身邊再也沒有擔心錢不夠用的朋友了,於是物以類聚。在各種其他型別的貴公子中穿梭了十幾年的他,早就練就了一雙看女人的火眼金睛。貪財貪貌貪榮耀,最終不過歸結到一點——要的越來越多。
緣此,秦雲彥的思路大概是,女人都差不多,娶一個自己看得過眼卻每天要和家裡一對老大眼瞪小眼的,還不如娶個家裡一對老看對眼的,不知道能省去多少麻煩。
歸根結底,他是個商人,利益最大化和享受最大化才符合他的觀念。
是啊,秦雲彥是個賣茶葉的商人。
他賣金駿眉。
從零號賣到五號,叼叼的。
秦雲彥隔三差五會回去一趟家裡,帶上金駿眉,像看望客戶一樣去看一眼歡慶,大部分時候歡慶在電腦前看動漫或者打遊戲,偶爾在看電視或者看書,偶爾不在家。秦雲彥向來不在意她在做什麼,去去就回,比去一趟洗手間還節省時間和精力。
唯有那麼一兩次,遇上了秦母秦父在,他就會從善如流地做出一副經常回家的樣子,在歡慶身邊親暱地坐下來,看起來真誠自然地和父母媳婦一塊聊聊家常,不能更加和樂美好。影帝般的演技為他帶來的必然是長久的和平與寧靜,後院不起火,真是再好不過了。
也還有一次,遇上了歡慶一個人在家發燒,吃了藥昏昏沉沉地躺在床上。於是他大發善心為歡慶接了一杯水放在床頭櫃上,順便和她一起快樂和諧地睡了一覺。本以為,第二次見到她時,她會用身上青青紫紫的痕跡來說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