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2部分(3 / 4)

小說:越戰的血 作者:雙曲線

的,有時碰到火力強大的歹徒時就有必要使用裝甲車甚至是坦克作掩護。

取而代之的,是更注重武警部隊的兵與兵之間的配合,比如狙擊手與突擊小組的協同,各突擊小組之間的協同以及資訊共享等等。

當然。有狙擊手就需要狙擊槍。

這時的問題就是我軍79式狙擊槍開始量產不久,在數量上供不應求,當兵的在戰場上都不夠用自然就沒有多少能分給國內的武警部隊了。

對此有些幹部是這樣說的:“正所謂好鋼要用在刃上,像狙擊槍這種先式裝備就應該用在戰場上,在戰場上一把狙擊槍能殺死五個、十個甚至更多的敵人,可是在後方呢?一把狙擊槍用在武警部隊裡的話能發揮多大的作用?!”

但我卻不認同這樣的觀點,國外與國內是兩個不同的戰場。對像不同、任務的性質也不同,所以不能簡單的用“狙擊槍能殺死多少個敵人”來衡量其是否發揮了作用。

對這個問題,應該說在當前的形勢下,對付國內的不法份子與抵禦國外的外敵入侵同樣重要,一個是從內部維穩,一個是從外部保護國家的主權。兩者是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的,如果國內不穩定就很難萬眾一心抵禦外敵,如果抵禦不了外敵就談不上內部穩定。

所以最終我還是堅持要為武警部隊配備狙擊槍,而且要求保證每省、市要有一到兩把……這時候79狙還是稀缺裝備,想要普及到縣那就要求太高了。

這也就直接影響到了我們的訓練制度。因為在這一點上就要區別對待了,到縣一級因為沒有狙擊槍於是只能用56半代替。至於突擊隊與狙擊手之間的協同,那就只能由拿著望遠鏡的觀察員協助完成了。

煙霧彈、催淚彈和閃光彈這些玩意那是必須的,這兩樣東西軍隊對其的需求量並不大,就像之前說的,戰士們寧願帶手榴彈也不帶這些玩意。

這一方面是因為戰場上單兵攜帶煙霧彈、閃光彈的意義不大……戰場嘛,那就是怎麼狠怎麼打,給敵人來個催淚彈或是閃光彈使其暫時失去反抗能力,還不如干脆來一枚手榴彈炸死拉倒,除非是偵察兵捕俘需要才會這麼幹,而且捕俘時這麼幹危險性還相當大,因為越鬼子的素質可不是國內不法份子能比的,他們在受到這樣的襲擊的時候往往會用聽力來判斷敵人的方向並進行掃射。

另一方面則是因為打煙霧彈或是催淚彈這些東西在部隊裡其實可以由迫擊炮來完成,再加上在戰場單兵能攜帶的裝備重量是有限的而且十分關鍵,於是這些玩意在戰場上並不常用。

但對武警來說顯然就不一樣了,不法份子在危險時或是受到武警威脅時往往會劫持人質讓武警投鼠忌器,也就是說武警常常要面對歹徒與百姓混合的情況。於是這些特殊彈種就顯得尤為重要。

當然,對於像張勇這個武警連使用的夜視儀、針孔攝像頭甚至是直升機這樣的高新裝備……普通武警部隊就沒法裝備上了。

要知道咱們國家可是有幾十個省、六百多個市,一千六百多個縣……雖然我們現在剛組建武警各縣市要求的武警部隊都不多,一般來說省會是一個營。市就看大小安排一個或兩個連,縣就是一個連。

但就算這樣全國下來也是兩千多個連,要為這兩千多個連都裝備夜視儀等高新裝備那是不可能的,咱們沒有那麼多的裝置也沒那麼多錢買這些裝置。能把狙擊槍裝備到市一級就相當不錯了。

從這一點來說,當初我對張勇這個武警連的訓練還是相當失敗的。

原因是我們訓練武警連的目的就是為了武警部隊的組建提供經驗,而我卻沒有先一步看到這種情況而使用上了現代化的戰術和先進的裝置,到了現在卻發現這些戰術和裝備根本就無法在全國進行推廣也就是沒有借鑑的價值。

不過話說回來了,在當時那種情況咱就只想該怎樣才能更高效、更高速的打擊犯罪份子,誰又會想到會出現這個問題呢!

好在後來我很快就意識到了錯誤,也就是沒有把其它部隊訓練的武警連給裁撤了。不但沒有裁撤還用我們這種較為先進的戰術理念去轉化他們,於是這些部隊的訓練經驗就給我們提供了依據。

比如在確定歹徒的位置方面,沒有針孔攝像頭就很難做到。戰士們在訓練時就想了一個辦法……一開始是用鏡子取代,但發現鏡子也不方便,一個是很難找到合適的角度發現目標。另一個是鏡子的反光等很容易暴露。

於是戰士們自然而然的就想到了潛望鏡這個東西。

聽張勇說發明這玩意的是前來受訓的武警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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