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1 / 4)

,再加上他是家裡的小兒子,哥哥姐姐們都疼著他,在物質方面對他是很寬鬆的,和女人在一起相處他很捨得。長得帥、會說話、又多金的男人,年輕的女孩子很容易就會掉進他的懷裡。當鳳娟和溪殃的叔叔談朋友時,溪殃的叔叔還有另外一個女朋友。

那個時候,鳳娟對溪殃的叔叔可是愛得死去活來的,如果不是孩子不小心流產了,她肯定會願意為溪殃叔叔生兒育女的。後來知道了叔叔的那個女朋友的存在,還多次鬧著要求叔叔和那個女人分手,甚至還做出了一些極端的事情來。

叔叔不願意和那個女人分手,那時候,在多次的吵鬧中,鳳娟對叔叔深深的絕望了。儘管後來,溪殃的嬸嬸也不是那個女人,但那時候鳳娟已經嫁給別人了。只能感嘆一句,誰年輕的時候沒有遇到過個渣。

鳳娟在和溪殃叔叔鬧翻分手後,在家人的介紹下,迅速閃婚了。儘管那個男人沒有溪殃叔叔那樣一表人才的外貌,也沒有叔叔那麼多金,那麼會說話。鳳娟還是嫁了。

在鳳娟小的時候,見多了城裡人生活水平的高,還有工作後見到的,心裡曾產生了深深的羨慕,希望將來自己也能嫁個城裡人,就算沒有城裡戶口在城裡有房子的半個城裡人也好。溪殃的叔叔就是半個城裡人,家裡都寵著,平時愛打扮,都說姐兒愛俏郎。可最後,鳳娟嫁的卻是實實在在的農村人。

鳳娟嫁的男人叫做程金,別號程咬金。是愛妹的小哥哥,家裡的第五個兒子。人長得比較矮小,平時也不大注意穿著,幸好人長得比較白皙,一白遮百醜。鳳娟嫁給他時,也沒有一份正當的工作,平時在家裡都是幹農活,種地,餵豬,養雞鴨。不是什麼農場,就是自己的一畝三分地而已。閒時給別人打打臨時工賺點生活費。程金家和溪殃奶奶家離得並不遠,誰也不知道為什麼鳳娟那麼倉促的就決定嫁了,還是嫁給和前男友同一條村子,同一個祖先的男人,還沒出五服。

當鳳娟嫁的時候,溪殃還回鄉喝喜酒了。

後來再次見到她時,她已經生了兩個兒子一個女兒了,也就是那回她說溪殃是會迷惑人的小狐狸。

當家裡的孩子多了起來的時候,程金有沒有什麼穩定的收入,鳳娟整天都得為柴米油鹽和孩子的事情發愁。

那時,村子裡還有城裡很多人都興起了到香港打工,他們一開始是偷偷的辦證過去的,一般是一個月或者兩個月,最多不會超過三個月。

很多人都過去,在香港當農民工,儘管他們沒有香港戶口和身份證,待遇沒有香港人的好,不能有一份很好的固定的工作,但是他們什麼苦力工都做,水泥工、搬垃圾的、甚至是運屍體之類的他們都幹,住的地方木板都長了木蝨子,吃的很多時候都是撿人家扔掉的或者是不吃的,比如祭祀用的用品,香港人是不吃的,但大陸人一般都是很好的晚飯,很多人家裡除了過年就是清明的時候吃得最好。還有香港人不吃豬心、鴨子之類的內臟,但是他們都吃的。

儘管生活的條件是樣樣不行,但是他們在香港打工一天的錢就能抵擋過在家裡這邊三五天甚至是一個星期的。只要他們一年時間能有半年能去香港的話,那麼他們回到家裡就能生活的很好一段時間。那個時候很多去過幾趟香港的人,回來之後都蓋了房子或者拿錢做了小本生意。

程金也跟著別人去了幾趟,回到家蓋了一層兩百多平方的房屋。

本來以為好運就要繼續來臨的時候,香港那邊查得嚴了,很多人儘管簽了約也會被退了回來,甚至被關進牢裡,儘管在香港坐牢是有錢拿的,但是那種滋味不是沒有坐過的人能體會到的。

程金很不幸的一開始的三次簽約都被退了回來,三年之內不能再辦理到香港的證件,後來有黃牛票,他想盡辦法偷渡過去,一開始還是能過去,再後來一回就被抓了,關進了牢裡一個星期。

在這之後,他又偷渡過去了,一去就是三年。可是家裡只有他一個勞力收入,鳳娟得在家裡照顧孩子。這樣一來,他沒有寄錢回來,他自己也不回來。家裡入不敷出,漸漸地就支撐不下去了。

鳳娟把孩子託付給婆婆,自己辦了證跑過去了。找到程金的時候,程金已經非常的落魄,只是單單考幫別人搬運屍體才有收入,可哪裡會天天有屍體搬,就算有,也有同行啊!在香港這三年裡的艱難生活,他的身體幾乎都垮了,人變得非常的瘦小。可不願就這樣回家,

鳳娟到來的時候,狠狠的哭了一回。接下來就是想辦法工作的事情了。可是一個女人,一個證件只有一個月能待在這裡的女人,沒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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