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2 / 4)

小說:夢碎北京的深秋 作者:片片

說:“我和雲芳都想回廈門了。”

肖梅只是隨便安慰了幾句,根本不當回事兒,該讓肖華做的事兒一件也沒少。

肖梅到天通苑期間,小朱每天都到店裡來,時常說些黃段子,講些冷笑話。可他的眉眼裡,分明就沒有了當初的那份灑脫。

後來小朱和阿威拿著一臺鐳射刻印機,先是讓肖華刻印一些店裡常用的章,後來竟然讓肖華刻印銀行的章。

一說是公章,肖華立馬猶豫了。當時肖梅也在場,肖華說了:“你們店裡自己用的小印章,我可以幫你們,可私刻公章是犯法的事情,我做不了。”

“哥,我們就只是列印銀行的交易流水用的,又不是做別的,你就幫幫小朱吧。”

一堆人對肖華軟磨硬泡,肖華被他們煩的不行,答應就幫一次。

可雲芳堅決反對,她拉著肖華的衣服厲聲厲氣地說:“肖華,你可想清楚了,私刻公章可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到時候事情鬧大了,可是要坐牢的!”

阿威和小朱立馬把雲芳攔住說:“雲芳,你這話也太危言聳聽了!我們以前都這麼幹過,你看看我們誰出過事情了沒?你別嚇唬肖華了,人哪有那麼容易倒黴出事兒的,你千萬別瞎說!”

肖華滿臉的無奈,他明知道有人挖了個陷阱讓他往裡跳,而且是自己的親人,可他別無選擇。

“肖華,請你慎重考慮啊,別往火坑裡跳。”雲芳見他轉身,立馬叫了一句。

“雲芳,你瘋了,本來可以沒事的,你在這兒大喊大叫,你不知道隔牆有耳啊!”肖梅一臉恨恨地看著她。

雲芳心想,瘋了,這個世界真的是瘋了!

肖華這個高材生,他不是不懂法律,可他為什麼要知法犯法呢?

哪怕被人威脅,哪怕被人強迫,他仍然有說“不”的權利。

後來雲芳才知道,不是人威脅了他,是錢!

原來這世上能賺大錢的事情多少都有違法的部分,而合法的事情賺起錢來遠遠就沒那麼輕鬆。

不管怎樣,雲芳始終不能理解肖華的行為,她也多次問他這麼做的原因,肖華什麼都沒說。

直到他們第二次和肖梅說想回廈門的時候,肖梅終於忍不住對雲芳破口大罵。

這莫名其妙的一頓罵讓雲芳又懼又驚。原來秘密全部在這些話裡

作者有話要說:

☆、第二十二章

“我和肖華是經過慎重考慮之後做的決定。”

“什麼狗屁慎重考慮?你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們是見我現在生意不好了,和其他人一樣,想趕緊閃人是嗎?”

“肖梅,你怎麼說話呢?我說真的,我很感謝你給了我和肖華一口飯吃,也很感謝這幾個月以來你們對我和肖華的照顧。可你們要生活,我們也要啊。你自己算算,我和肖華到北京來掙得錢根本只是剛夠維持生活,沒有一點兒剩下的錢。我們也要買房子,結婚生孩子,我們不可能這樣天天到店裡來開門的。當然,我並不是怪你給的錢少,而是我們自己沒本事,掙不了高工資。再加上現在生意又不好做,我們也不想在這兒給你增加負擔,畢竟我們能做的太少了。”

“你少來這一套!別跟我扯這些沒用的藉口。哼,你們和那些說走就走的員工有什麼區別?我的生意做的好的時候大家爭著來,現在不景氣了就全都跑了!你們這些自私鬼,永遠只想著你們自己,想著錢!你們什麼時候為我想過了?沒有!誰也沒有!但是我告訴你,李雲芳,我這兒不是你想來就來,想走就走的地兒!”

“肖梅,你要願意這麼想,我也無能為力。我已經說的很明白,這眼下地鐵公交都要漲價了,我和肖華每天來回的車錢要番六倍,再加上你們經常讓他跑這跑那兒的,我們粗略估計了下,兩個人的車費一個月至少要一千塊錢,這對我們來說,生存都成了個大問題,更別說發展了。我希望你能理解理解我們現在的處境。”雲芳極力控制自己的情緒,慢慢地說。

“別在這兒跟我假惺惺。哼,你們都是些忘恩負義的人!你還想著要買房子結婚,哈哈,真是天大的笑話!就憑你和我哥那點兒本事?你等著吧,我看你們十年八年的也結不成!你們兩個連這點事情都不能堅持,還能做點什麼你們別忘了,我爸媽買房子的錢有一半兒是跟我借的,都一年了,我跟你們要了嗎?要結婚生孩子,我看你們這一輩子想都別想了!”肖梅奮力一拍桌子,大聲吼叫起來。

“肖梅,請你搞清楚,你父母買房子的錢你可別算到我頭上來,這事兒可跟

本站所有小說均來源於會員自主上傳,如侵犯你的權益請聯絡我們,我們會盡快刪除。
上一頁 報錯 目錄 下一頁
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
Copyright © 2025 https://www.hxsk.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