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也叫我們一起吃。就這樣,我們又熬了幾天,實在無法再熬下去了。於是,我在6月3日上午九時到鞍山農業銀行憩園分理處,用金穗卡、憑身份證取到我愛人從深圳劃入的5000元,然後購了兩張下午2點40分瀋陽至深圳的機票,當晚九點回到深圳。
以上我陳述的全部是事實真相,無半點摻假。法院也可到鞍山天河賓館、鞍山小憩園旅店調查核實。至於我為什麼會寫這樣的借條,詳情的經過、原因我也說得很清楚,就是在賴祥志欺詐、誘騙,不使他家庭破裂,解決他老婆鬧離婚糾紛的情況下寫的。
最高人民法院院領導同志說得好:“人民法院是最講理的地方。” ;我懇切請求人民法院為我主持公道,還我清白。並依法懲治賴祥志這個欺詐之徒。
此致
羅湖人民法院。
附件:
證人李奇家《證明材料》一份。
證人李奇家身份證影印件一份。
深圳農行信用卡中心對帳單一份和存款單一份。
吳平6月3日回程機票一張(影印件)。
答辯人:吳 ;平
1998 ;年 ;8月 ;13日
話說羅湖人民法院的書記員看了吳平遞上來的《答辯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