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過那些槍的主意,不過最終他還是選擇了先訓練甄櫻幾個,至少讓她們有了自保之力,自己才能放心的出去。所以說高猛現在提出找槍,可以說和他不謀而合。
一邊的高猛也在心裡暗贊隊長精明,點頭道:“沒錯,就是南街所。其實我早就有這個心思了,但因為之前人手有限,不敢輕舉妄動。可現在有了隊長你,原本複雜的事就變得簡單多了。”
臨了,老高同志還沒忘不著痕跡的捧了李默一把。
“可派出所那種地方,會有槍?”天然呆再次發揮了呆萌作用,也再次充當起潑冷水的角色。但有這種想法的可不止她一個,秦羽就是一樣的失望眼神。
其實在很多老百姓的眼裡,派出所就是解決雞毛蒜皮小事的地方。而那種地方,還能有槍?派出所的警察,還會開槍?
對於天然呆的質疑,高猛並沒有不滿。笑了笑,耐心答道:“放心吧,南街所是大所。雖說都是淘汰貨,但也是貨真價實的真傢伙。數量不多,大概有四五把。”
“大哥,你知道的也太清楚了吧!”這下就連劉進也吃驚了,以前高猛可沒和他說過這些。
“老高當然知道,他和南街所的所長是兄弟呢。”這次是鄭彤接過話茬,只要遇到能幫高猛提升威信的機會,這少婦都不會放過。
而且似乎對方清雪的質疑,有那麼點不滿,大有回擊的意思。只是這番心思白瞎,因為天然呆根本聽不出她的針鋒相對。
邊上的李默倒是聽的一笑,鄭彤那點小心思哪瞞得了他。說什麼和所長是兄弟,的確是誇大了,也就是面熟的事,畢竟光華小區也算南街所管。
他也不計較,卻是忽然改變了話題:“對了,我記得離南街所不遠,好像還有個消防站吧?”
“消防站?”大家都有點跟不上他的跳躍思維。不是找槍嗎,怎麼又拐到消防站去了?
高猛也是有點糊塗,不過反應還是挺快的,試探問道:“隊長是看上了裡面的消防斧?”
李默點點頭:“有這想法,就算這次咱們搞到槍,可目前殺喪屍主要還是冷傢伙。所以我想順路去看看,能不能弄些消防斧回來,總不能一直讓大家用自制的管叉。”
長槍管叉雖然有著長度優勢,不過更適合開闊地帶。而要進入建築搜尋物資,還是劈砍類的短武器好用。即便是雙手的消防斧,也比長槍管叉要方便的多。
說白了,自制管叉只能做為最早階段的臨時武器,很快就會被淘汰。而隨著大家的體質漸漸增強,手段漸漸熟練,各種武器自然也就得心應手了。
不過與其他人相比,高猛卻隱隱覺得李默沒說實話。就算消防斧真的比管叉好使,但就為了那玩意單跑一趟消防站?似乎有點小題大作。
做為小區的保安隊長,高猛不僅和南街所打過交道,對李默所說的那個消防站同樣有所瞭解。以前光華小區還專門請過那裡的消防員,給保安上過防火消防課呢。
因此就高猛所知,去消防站和南街所可一點都不順路,雖然離得不遠,但絕對是兩個方向。
不過就算他心裡懷疑李默的動機,卻也不會傻到上趕著去問,那樣純屬就是自己自討沒趣。他相信,到了該說的時候,這位隊長一定不會隱瞞。
而已經將騎兵刀霸佔的劉進,似乎對消防斧神馬的沒啥興趣,但卻不忘吐槽:“說來這末世一爆發,還是咱們天朝最慘。人多不說還武器管/制。別說槍了,就是消防斧一般地方也見不著。”
這小子有點貧,不過隊伍裡有這麼個人挺好,能讓新老成員之間更快的熟絡起來,畢竟人類的交流就是從談話開始。
可也不能太放任他,不然指不定話題就被他帶著拐到哪去了。這不秦羽已經被帶的跑了題:“可不是,這要是在米國,只要去一趟槍店……”
大男孩話沒說完,就被李默敲著桌子打斷:“扯遠了啊,咱們還是繼續說正事。找槍的事就定下了,趕早不趕晚,明天就去。人選嘛,我帶老高和劉進就行了。至於要不要去消防站,到時候視情況再定吧。”
話音剛落,秦羽急了眼:“隊長!怎麼又不帶我啊?你這是歧視!”大男孩顯然對李默總把自己丟在女人堆裡很是不滿。
“傻小子,隊長這是信任你,我老高想留下還不行呢!你想想,咱們都走了,家裡不就你一個爺們。你得看家,得照顧家裡的女人知道不!”
老高臉上掛笑。不帶大男孩去他是贊成的,倒不是瞧不起秦羽,而是他有著一種根深蒂固的老觀念。冒險的事,還是應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