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還沒等你乘勝追擊呢,呃,人家居然從裡到外,從骨頭到鱗皮,全TM的癒合了。這對你而言,那得是多麼噁心和悲催的境況啊!
說實話,雖然目前李默對於怪物的骨變基因,還僅僅只是處於YY狀態。但他已經有點忍不住羨慕男孩了,這不就是進化者所追求的,能力與基因的完美契合嘛。
此時此刻,李默看著面前的那隻怪物,幾乎已經掩不住眼中的貪婪光芒。
不過現在他所考慮的一切,都僅僅是站在小江勝的角度。卻根本沒有意識到,其實那隻怪物除了隱身和骨刺外,另外的那一種基因,根本就不是他自以為是認為的,敏捷強化那麼簡單。
因此完全可以說,李默這次遇上的這隻變異獸,絕對稱得上一身是寶!
第49章 螳臂擋車?
怪物被李默一刀逼退,當然不肯輕易罷休,後腿一蹬,又是揮舞著骨刀撲了上來。
而李默也已經差不多看清了這隻怪物的底細,自然對它的骨刀有了防備。左手亦是拔出了另一把狗腿,雙刀同出,立時就和怪物糾纏在了起來。
這怪物敏捷極高,又通體發黑。在李默的周圍,不斷騰挪跳躍。
要是一般人看到,估摸只能看到一個黑影圍著李默亂竄,根本無法捕捉其動作。
而李默的腦波雖然遠遠超出視覺,讓他的反應可以達到最佳。
但是這種最佳,若是相對怪物的敏捷,卻還是要慢上半拍。
這道理很簡單,就好比一個普通人,即便可以看清一個拳擊手的動作,但卻根本躲不開。
因此受傷是不可避免的,沒一會兒的功夫,李默的身上就被骨刀割開了數道傷口。
不過那些傷口對他造成的傷害也極其有限,就算他一時跟不上怪物的動作,卻還不至於出現一邊倒的局面,只是看起來被動罷了。
而且不要忘了,李默是個重生者,有著豐富的戰鬥經驗。雖然一時被怪物壓制,但實際上已經在一點點的扭轉局面了。
人和獸最大的區別是什麼?當然就是頭腦。
獸類的廝殺完全是憑藉本能,但一個善戰的人類,卻能在廝殺中思考。
李默就是這樣,可以說在每一次交鋒中,他都在仔細觀察著,這隻怪物的出手特點以及習慣。
而這些觀察所得,實際上就是一種經驗的積累。因此隨著時間的推移,他也在一點點的對自己的防禦做著調整。
漸漸的,李默的防守變得越來越穩固。而怪物的骨刀,也再難得手。即便偶爾依然會讓李默招架狼狽,但卻再也無法傷及他半分了。
同時,李默也耐心的等待著反擊的機會。這一次,他可不想再失手。
不過獸類的本能也是極其敏感,這隻怪物似乎也慢慢意識到了,自己和這個獵物之間的關係,似乎正在悄然發生這逆轉。
眼前的這個人類,和自己以往獵殺的大不一樣,難纏的很。而在本能的促使下,怪物甚至萌生了退意。
這種退縮對於獸類來說,並沒什麼稀奇的。就好比草原上的豹子,即便是遇上單隻的斑鬣狗“打劫”,大都在對峙後,也會選擇讓出自己辛苦捕到的獵物。
非是軟弱,就只是出於生存的本能。
豹子是獨行俠,因此在處於下風,或者說是旗鼓相當的情況下,大都不會輕易開戰。
食物丟了可以再去抓,但要是因為廝殺受到什麼嚴重的傷害,卻是致命的。
而現如今的這隻怪物,其實也是一樣。甚至說從一開始,它原本就沒想過要招惹李默,人家只是在樹上待著好不好。
但不管怪物是個什麼思維,可觀察力敏銳的李默,怎麼會感覺不到它的變化。
於是李默決定提前發動反擊,不能再耗下去了,他可是從來都不做的賠本的買賣。
手臂上悄然注滿了源力,接著就是猛然一個前刺,出手的軌跡極其刁鑽,讓任何對手都防不勝防,直奔怪物的心臟!
其實狗*腿刀多用於劈砍,並不善用於戳刺。而李默的巨力基因也是一樣,砍殺才能發揮出最大的威力。
但問題是,李默不敢去賭。誰知道怪物的骨骼硬到了什麼程度?是不是等同手上長出的骨刀?要知道它的骨刀,可是能和自己硬拼的。
因此李默果斷的選擇了避開怪物的骨骼,直取心臟。
同時,就像當初獵殺變異犬一樣,他也瞬間引爆了手臂中的源力,以此來獲得爆發性的出手速度。
不過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