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總。”程凱去接沈安沉手裡的拉桿箱,同時拍了拍方童的頭。
沈安沉沒撒手,跟程凱說:“這不是公司,咱們不是上下級,就是朋友,我自己拿就好了。”
“就是啦,老大,我男朋友力大無窮的,正想給你展示一下呢,反正沒什麼東西,他能搞定的,你不用管啦。”方童附和道。
晚上程凱給方童打來電話,第一句就說:“童童,我十分確定你愛上沈總了。”
方童笑著問:“何以見得?”
“你現在明顯跟他比跟我近,我今天都羨慕嫉妒恨了。”
“哈哈,我終於不擔心老無所依時得投奔你的門下了。”
假期過後上班首日,沈安沉走得很早,等方童到瑞克來時,他已經面帶笑容的站在公司門口,跟每一位來上班的員工點頭致意了。他從前那麼在意自己的缺陷,他害怕跛著腳在眾人面前出現,討厭別人對他的過分關照,他不得不承認,他自卑自棄,他意志消沉。可忽然的,一切都變了,他不再覺得自己是不完整的,也不再糾結於愚蠢的步態和破敗的身體,他覺得自己與別人是一樣的,甚至是更好的,否則,上天怎麼會賜給他這麼美好的姑娘?
臨近九點鐘,身後的程凱向他請示:“沈總,差不多了,咱們是不是回辦公室?”
“哦,好的。”沈安沉扭身要走,他剛抬起手杖,就聽到有人喊他。
“Eric。”
這個名字既熟悉,又陌生,在沈安沉來北京以後,就幾乎與這個名字絕緣。它只出現在慕尼黑大學的校園裡,德國醫院的病歷裡,還有,他記憶裡總也抹不去的那幾個人口中。總之無論如何的,這個名字都與快樂沒有半毛錢關係,這是真的。
作者有話要說:
☆、昔時如煙(1)
第二十二章
那是一個清透好聽的女聲,沈安沉自然知道是誰,他回過頭,對著近在咫尺的姑娘笑了笑,很親切的喊她的名字:“佩妮。”
佩妮是她的英文名,她叫溫亞霓,個子也是小小的,卻並不影響她的美麗。她穿一件明黃色的連衣裙,高跟靴子,頭髮又長又直,同方童一樣披散著,她戴著淡黃色的毛線帽,俏皮又可愛,就連手中的拉桿箱,也是色彩斑斕的。
“怎麼提前沒有跟我聯絡呢?我就讓人到機場接你了。”沈安沉接過來她的箱子,程凱立馬又從沈安沉手裡接過去。
溫亞霓給了沈安沉一個大大的擁抱:“Big Surprise!Eric,真高興見到你!”
這一天,沈安沉破天荒的曠工了,他讓程凱幫溫亞霓訂酒店,溫亞霓一口拒絕:“為什麼我不可以住到你的公寓?不管,我不喜歡冰冷的酒店,我不要去。Eric,我在北京只認識你一個,你可不許扔下我啊!”
沈安沉拗不過她,只好和程凱一起帶著溫亞霓回家,溫亞霓一路上都不消停,對車窗外的景色事物無比的感興趣,手裡還舉著一本自助遊的小冊子,一會兒央求沈安沉帶她去這裡參觀,一會兒又讓沈安沉帶她到那裡用餐,忙得不亦樂乎。
程凱冷眼看著一切,沈安沉當然是他老闆,但也是方童的男朋友,他不知道這位姑娘是何方神聖,總之,她與沈安沉是親密的,是不尋常的。沈安沉倒也沒打算隱瞞程凱,他還是很坦然的樣子,與溫亞霓之間的對話,也是不溫不火,有適當的關切,卻也保持著恰到好處的距離。
溫亞霓坐車後排,不時的探過身子,問這問那,沈安沉都是很有耐心的回答。等到了小區門口,溫亞霓先一步下車,拉開副駕駛側的車門,伸手就挽住沈安沉的胳膊,興奮的說:“太棒了,咱們快上去吧,我等不及要看你在這裡的家。”
“佩妮,你今天剛剛下飛機,還是睡覺倒時差吧,我讓程助理送你上去,我還要回公司工作,下班後再好好的請你大吃一頓,好嗎?”
“這樣啊,好吧,你要早下班哦!”溫亞霓依依不捨的晃了晃沈安沉的手臂,才很不情願的跟著程凱上樓。
十六樓對程凱而言可不陌生,沈安沉家的開門密碼他也知道,他把箱子立到一邊,專心的輸密碼。溫亞霓好奇的問:“您經常來嗎?是送Eric回家嗎?”
程凱本想說,因為你那個什麼“挨瑞客”,是我朋友的男朋友,可沒好意思說出口,只是客套的回答:“是的,偶爾會送他回來。”
門開後溫亞霓進去半個身子,然後側頭對程凱說:“謝謝您送我上來。”
如此明顯的逐客令程凱還能聽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