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心作為驅動的人在別人看來格外的不靠譜。他被吸引,走近一段感情是因為好奇心;厭倦而分手,則是因為戀人不再能持續滿足他的好奇。
大一時因古今文人對於愛情的讚頌而產生好奇,加上有姑娘窮追不捨,他便答應和姑娘相處試試。結果還沒有十天,追了他三個的月姑娘便主動提出分手。理由是沒有談戀愛的感覺。
事實上,成珀在這十天裡,的確沒有盡到作為一個男朋友的責任。沒有甜言蜜語,因為他覺得誓言只能算是一個美好的願望,不能帶來任何的實際效用;沒有一起的晚餐和電影,他一直認為電影,尤其是國產電影沒有絲毫邏輯,完全是浪費時間;更沒有噓寒問暖,他不能理解女朋友生病為什麼不去看病,而是找他——他又不是醫生。
十天的戀愛經歷總結成一個詞:無聊。比起戀愛,他更願意把時間花在實驗室裡。
前女友將自己的血淚史貼到了校園的BBS,從此之後,和他最親近的女性一位是他的母親,另一位則是食堂的大媽。等他到了將近二十五歲,母親終於開始著急了,正大張旗鼓地準備給他介紹朋友家的女孩兒。這時候,末世來了。
新的世界帶來無與倫比的幸福感,他早已將戀愛這檔子事情拋去了天際。——直到遇見言葉。一個能持續帶給他驚喜,連簡單的一個眼神就能讓他心跳異常的女生。
在很多年前,和初戀分手之後,他也有那麼一瞬間和所有青年一樣,認認真真地想過,究竟什麼樣的女生能夠陪伴自己走過不算短暫的一生。他很快地得出結論:能夠持續使他保持對於對方的好奇,直到生命最後一刻的人。
只是這樣的要求比諸如“身材好、氣質佳、家境棒”亦或者是“有感覺”這樣的條件苛刻一千倍。順理成章地,多年來他再也沒有遇見過足夠吸引他的異性,當然同性也無,也再也沒有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