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縫裡一看,果然是那個參議員還在書房裡忙乎什麼,似乎在清點著幾個紙袋。
眼睛掃了一圈,他的家人應該都睡覺了,只有這個參議員一個人還在書房裡。
王南推開了門,在這個參議員驚訝的抬頭看的時候,勾動了板機。
在他手裡的紙袋落到桌子上時,裡面成捆的鈔票掉出來了一紮。王南心中大喜,這就給了他完美的殺人動機。
這個參議員胸口一片彈孔的倒在了椅子上,王南衝過去趕緊把幾個紙袋看了一下,都是錢。他四處掃了一圈沒看到袋子提包一類的東西,隨手扯下邊上衣架上的衣服,拿著衣服把幾個紙袋全包裹了進去,轉身下了樓。
在這個參議員家人和周圍領居還沒有反應過來的時候,他跑出了半條街。
沒有交通工具就是慢,他迎頭碰到了兩個警察開著車正好轉彎,燈光一下子把王南全身都照到了。
王南的樣子與小偷的樣子幾乎是一樣的,拿著槍揹著大包,走好走在一片空地上,就這麼與警察正面碰到了一起,等警察剎好車時,離王南還不到三十米。
不等警察下車,王南手裡的槍就響了起來。
30發彈匣就是不一樣,幾個點『射』就把警察死死的壓伏在座位上。
王南點『射』的同時就小跑了過去,隨意的『亂』掃著把這兩個警察都打死。換了個新彈匣,就往偷衣服那裡跑。
再後面的事就都很順利了,他換回了衣服和鞋子,在離住處很近的地方,才把槍分解開,『亂』丟到下水道的髒水裡。最後丟的是丟掉的是衣服。
帶著幾個紙袋爬回了房間時,兩個女人還在睡覺中,王南清點了下幾個紙袋的錢,有十萬出頭這樣,這是那個參議員收的政治獻金。王南可沒管這錢是什麼來源,反正都便宜了他。
第二天的報紙瘋狂的報道這件事,參議員被殺,政治獻金被搶,趕過來的警察被殺,這可是件大新聞。
這裡不是亞洲,報紙上雖然懷疑什麼的都有,可這是很典型的美國式刑事案件,沒什麼人往王南身上聯想。
外面鬧翻天的時候,王南安靜的在住處想著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