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她喜歡的男孩,他的優秀,他的出塵……他像故事裡的俊秀公子,才華橫溢,白衣飄飄,手執一卷書臨河而立。
然後夏啟明整個漫長的少年時光裡,最喜愛的就是白色的襯衫,一塵不染,將修長的少年襯托得更加俊逸挺拔。只是,彼時,夏啟明並不是方晴眼中騎著白馬而來的王子。
可那又有什麼關係呢?
夏啟明孤身一人躺在異國他鄉的時候就明白了,他曾經做過那麼多的傻事,討那個女孩子的歡心,討厭聽她說起別的男生,無非就是因為他愛上了而已。
在國外求學的那些年,他一個人走過很多地方,見過很多風景,每一次都會用筆細細描繪,期待著有一天可以和方晴一起分享那些美麗。
然而他再次見到她,當初那個喜歡讀詩經的女孩,已經長成了氣質出眾的女子,只有那雙烏黑靈動的眼睛,那麼多年午夜夢迴的時候總會出現的明亮雙眸,依然沒有變,依然讓他……怦然心動。
那時候,他才真正明白了當初她唸的詩句是什麼意思。
既見君子,雲胡不喜。
既見到你,怎能不喜?
她不再軟著聲音喊他“小明哥哥”,再也不會抱著書坐在他家院子裡,給他讀一首一首憂傷到心碎的小令。
夏啟明忽然就覺得惶恐了,小時候親密無間的感情是不是還在,長大後,他是不是還能一如既往地守在她身邊,像以往一樣,安然地陪著她成長。
要怎麼說,那些想你的分分秒秒。
要怎麼說,那些蝕骨磨人的思念。
別來無恙,不過是他給她的小小角落,卻是他的整個世界。
那是他的希望,希望她能時時前來,像小時候一樣,帶上正在讀的書,或者一幅畫,拉著他一起欣賞。
別來無恙,也是他的祈願。
像是他這麼些年卑微的守候,即使無望,也希望她一切安好。
即使再也不來,也希望,無恙。
他也有那樣的不甘啊。
明明不差的,奈何方晴看不見。喜歡上一個人後,其他的,便都入不了眼了。他想要爭取過,只是怕踏出那一步,方晴便會躲得遠遠的,她是那樣感情細膩到需要精心呵護的女子,被愛卻無所回報,她恐怕會愧疚不安。
所以夏啟明寧願將那份感情掩埋,也不敢冒這樣的險。
顧陌曾經問:“真的會不求回報麼?一個人,要有多堅強,才能對另一個永遠不可能的人,念念不忘?”
夏啟明也不知道,他不是不奢望,只是不能。
一次次的失望,他怕終有一日會消耗了對方晴的感情。即便愛而不得,他亦捨不得那些繾綣的美好,寧願日日夜夜受盡愛情的折磨,也不願不再愛她。
所以後來,他明明可以順理成章地用些手段爭取方晴,卻因為自己的不忍心而生生放棄。
連嫉妒都不能表露。
她說他是最好的哥哥,那麼他就做她最好的哥哥吧。
只是最後,他到底無法釋懷,參加最愛人的婚禮,親手把她交到另一個男人手中的事情,他無論如何也做不來。
他曾經用一個少年所有的全部力量,守護著那個女孩的成長,而如今,他終於長成她所期待的溫潤如玉,氣質翩然,卻又要他親自選擇放棄。
對不起,我終於讓你失望了一次,參加不了你的婚禮,甚至不想聽及那場奢華的盛宴,所以只能遠遠逃開,原諒我無法說出口:祝你幸福,白頭偕老。
夏啟明走在麗江街頭的時候,晚霞似火般燃燒著,方晴就是在這裡放逐了自己的麼?
那麼這一場救贖,誰來成全他?
又一個轉角,夏啟明驀地停下腳步,街頭立著的女孩子,笑意吟吟,她的身後是大片大片絢爛到極致的夕陽,紅霞滿天,映襯著她的雙眼,更加通徹流轉。
夏啟明彷彿聽到了宿命一般的嘆息,喃喃唸到:“顧陌……”
正文 番外——婚禮,遇見
方晴和二喜是多年閨蜜,陸昕和劉洽也是發小,兩對人的婚禮自然是同時舉行。
本來打算在同一個地方的,奈何賓客實在太多,只好分開進行。
方晴的婚禮是中式的,精緻華美的鳳冠霞帔,更加映襯得她膚如凝脂,明豔動人。陸昕拉著紅綢牽出她的時候,圍觀的眾人都一片驚呼,透過面前的珠簾隱約瞧見新娘子不勝嬌羞的容顏。
陸昕的臉上長年不化的冰山彷彿遇見了最強烈的陽光,早已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