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1 / 4)

小說:HESHILIAO 作者:巴喬的中場

我的書記員工作也不輕鬆:陪主審法官會見嫌疑人,庭審記錄,結案後及時裝卷等瑣事。事務所與法院不在同一行政區,相隔很遠,他在我院代理的案件也不多,工作日,我們很少接觸,只有晚上或休息日才能相聚。相聚的日子最快樂,談論每天的見聞,雙方的工作情況,同事、朋友間的逸聞趣事。

他經常出差,短的三兩天,長的能有一二十天,無論時間長短,路途遠近,每次回來總給我帶些當地的名優特產,從不空手。有一次犯了相,他到武漢去,回來送我一大袋包裝精緻的芝麻糖。

“這是武漢最有名氣的特產,也是你最愛吃的,跑幾個店才買到,悠著點吃,吃完就沒了。”說著,自己先拿一塊放到嘴裡。

“武漢的東西的確比蚌埠的好吃,大城市和小城市就是不一樣。配料和做工不同味道就不同,為啥同一種東西,有的供不應求,有的門可羅雀,這裡的學問大的很呢。”他嚼著說著。我感覺不對勁,武漢的特產會是芝麻糖?嘗後,和往常的味道也沒啥兩樣,仔細辨認包裝發現了問題,大號字是武漢市某商場總代理,地址是武漢市某某街的門牌號,小號字產地是蚌埠市某某路,也就是說,在武漢買了蚌埠產的芝麻糖。這下我可逮著了理。

“何帆,你什麼時候學會市儈了,一地產的東西,在兩個城市銷售,怎就不一樣?還煞有介事地品頭論足。”我指著產地給他看。他拿去瞅了又瞅,在確認無誤後,“啪、啪”輕輕給自己兩個耳光,然後風趣地說:“要不是自己的臉打了怕疼,非讓它腫起不可,竟然跑到武漢買蚌埠的食品,你說還能幹事不?”我笑得前仰後合。

還有一次,他從外地回來,因時間緊,沒來得及帶東西,就順便到蚌埠百大超市買一樣,說是在當地買的,無意中被我發現百大超市的檢驗印章。他尷尬地說:“看來,假的就是真不了。”我逗趣:“原來討我歡心的背後都是騙局啊!”他慌了,指天發誓:“這是我第一次想以假亂真,過去可沒這種情況。”我把他抱在懷裡,親吻著說:“這種真假沒有意義,真假都說明你心裡裝著我,以後別這麼費心,不論到哪都給我帶吃的,我已經是大人,不要老把我當作好吃零食的孩子。”

“我這心裡,不帶點東西過意不去,好像缺失什麼,這樣做自己很滿足,也沒超過你定的上限20元標準。”

在一般人看來,這些小事不值一提,可它是我們情感生活的一部分, 細微處品嚐著愛的甜蜜。

2001年春節,何帆帶玉清到赤峰,回來後對我說:“與家人商量,從母親遺產中先給我20萬元買房,以後結婚花錢再從家裡拿。玉清家人雖對我很好,可結婚房屋應是男方家準備,再說,想你的時候,也不便帶你到她家睡覺,經常到你家過夜也不合適,有自己的房屋就沒顧慮了。”

“那你的吃飯問題怎麼解決?”

“玉清說還在她家吃,一高興自己開點小灶,多爽氣。”說著,像怕人聽到一樣,將嘴貼近我耳邊小聲地說:“還可以躲開玉清的糾纏,養足精力與你做愛。”

“去你的。”我把他推開,問起他與玉清過性生活的感受。

“你和顧潔是啥感覺,我就是啥感覺。”

我擺擺手:“沒感覺,還不是為了掩蓋與你的關係。”

“我也沒感覺,還不是為了你才來到蚌埠。”他學我的樣子,也擺擺手。

“因為沒感覺,不想再掩飾,所以我提出分手,並付出了血的代價。”我瞪著他,洋洋得意,想看他還怎麼附和。

“因為沒感覺,不想再掩飾,所以我提出買房,並付出了金錢代價。”他說完“嘿、嘿”地笑。

“呵呵,幹律師的可不能鸚鵡學舌,要有創新才行。”我指著他。

“嘿!別搞錯啊,我不是律師,你也不是法官。”少頃,他認真地說:“明年開始司法考試,只有透過,才有資格當律師和法官。我不能老當助手,你也不能只當書記員。”

談到司法考試,我們有了話題,共同探討和計劃起考試的事。

……

根據1995年7月1日實施的《法官法》,年滿二十三歲,高等院校法律專業畢業,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專業畢業具有法律專業知識,工作滿二年的,就有資格透過公開考試、嚴格考核的辦法擇優提拔。考試由最高法院統一命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法院具體落實。我當時不滿二十三歲,工作年限也不足二年,不符合報考條件。1997年1月1日起實施的《律師法》規定,要取得律師資格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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