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3章 信王出更(1 / 2)

小說:大明都督 作者:奔叔

理論和實踐經驗之間,是有著巨大的差異的,一個人的性格絕對決定一個人,能不能成為一個合格的領導人,或者說是一個合格的統帥的。

這麼繞,其實說穿了很簡單,那就是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毛文龍和天啟現在相當後悔,後悔的一個想要跳午門,一個想要抽刀抹脖子。兩個人都在不斷的咒罵自己黨爭誤國。其實也可以說叫做作繭自縛。

黨爭誤國那是大道理,但黨爭先害了自己,這是現實眼前的事情,就比如這次。

天啟安排張之及做隨扈的主帥,一方面是便於指揮張維賢的三千親兵,但其實在本質裡,他先希望透過這次行動,讓自己的弟弟拉攏孤臣黨為自己所用,這就陷入了黨爭的習慣思維裡了。

而毛文龍看到這樣的安排,習慣性的也按照黨爭的思維定式,同意了這個安排,結果他和天啟都忽略了,其實都是刻意的忽略了一件非常關鍵的事情,那就是張之及還是一個十七歲的孩子,雖然談論兵法誇誇其談,但那就是家傳上的知識,就是趙括。唯一比趙括強的地方,就是張之及經常帶著幾十個惡奴,和其他勳貴子弟的惡奴,打打城鄉結合部的那種爛架,這算是唯一將戰陣運用到了實際的地方。

而他的性格卻是徹底的要了整個行動的命的地方。

張之及的性格是個四海的人,對誰都是稱兄道弟,天下為義氣為先,根本就沒有一軍主帥的嚴肅氣質。而且為人大大咧咧,也就是性格是粗線條的,粗到了一種隨遇而安的地步,讓這樣的人做一個需要嚴明的紀律,需要謹小慎微,需要指揮排程的軍隊的一軍統帥,那就是去實踐各種失敗是一個什麼樣子的目的。

雖然還是彌補漏洞,將沉穩的楊嗣昌做了張之及的輔助,這讓毛文龍很是放心了。他看重的是楊嗣昌是明末最著名的軍事家,但要了老命的是,毛文龍忘記了,楊嗣昌是崇禎七年之後的軍事家,現在還有十年呢,現在楊嗣昌不要說軍事家,連個軍士都不是。他現在是戶部的一個郎中,對錢糧那是相當熟悉,做好了一個大軍後勤總管,卻對張之及的軍事簡直就是不管不問。這也是一個人的性格決定的,楊嗣昌是一個謹守本份的人,在他認為,自己管好自己的事情,不要隨便插手別人的事情,那是僭越,那是對同僚的侵害,那是官場最忌諱的事情。

結果一個是初生牛犢不怕虎,一個是軍盲二百五。一個是敢派,一個是敢去。結果事情就這樣大條了。

張之及在皇帝站在午門上送行,父親和百官一直送出京城安定門的榮耀裡,帶著三千京營精銳的精銳,英國公的親兵,帶著兩百京城急於立功以恢復勳貴舊有的榮光輝煌夢想的勳貴子弟營,浩浩蕩蕩的轉而向東,直奔山海關而來。

這時候的大明還沒有如未來七八年之後,出了京城幾十裡就有流寇,就有剪徑的強人的地步。

尤其是這天子腳下帝都之旁,更是北方重要的政治經濟中心,大路眾橫交錯,往來商賈如織,行人士子逍遙而行,豪門車隊呼嘯來去。

近處村鎮密集,遠處田疇交錯,雞犬相聞炊煙處處,到處都是一片和諧綺麗的風光。

秋高氣爽,田園恬靜,信王騎在逍遙馬上好奇的四處觀望,這是他第一次走出北京城,第一次感受鄉村泥土的氣息,一切都是那麼的新鮮,一切都讓他好奇,尤其帶著三千多大軍浩浩蕩蕩前行,更讓這個小孩子在好奇的情況下顯得威武自豪,也就更加興奮。

張之及也是第一次帶這麼大的隊伍,這可比拉邦子人找人尋仇鬥毆可是拉風太多了,尤其是一群將佐親兵如潮的馬屁裡,更是得意洋洋。

喂,那誰,你丫的派出巡哨沒有?

派啦,派出多遠,五里,不錯,兵書上說,巡哨五里為前軍探路,很好,很嚴謹。

派出勘探下一步大軍紮營的地點沒有?

派拉,很好,大軍行動,紮營要緊。

前面派出去和地方官府催促糧草的人沒有,這可是信王大隊,慢待不得。

派啦,很好,兵書上說,大軍未動,糧草先行。

派——很好,一切都按照兵書上說的辦了,很好,很好。

楊嗣昌陪在信王馬旁,給他指點沿途境況,什麼是村鎮,哪裡是路廟,什麼叫磨盤,什麼叫水井,什麼叫雞棚鴨寮,過去的那不是兔子,那是綿羊,剛剛在前面晃盪的不是神獸,那是豕,殺了就是白肉。狗都不知道?好吧,待會讓你知道知道狗肉湯的鮮美。

對了,站在枝頭的不一定是鳳凰,那是大公雞,打鳴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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